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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25-06-11
来源 儿童福利处 解读单位 儿童福利处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明天计划”项目是由民政部发起的全国性专项救助项目,旨在为孤儿提供医疗康复救助。2018年11月,民政部印发《“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办法》(民办发〔2018〕30号)。为扩大政策惠及面,我区于2019年积极争取自治区本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率先将项目资助对象由孤儿拓展至全区困境儿童,并于2021年印发《宁夏“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宁民规发〔2021〕8号)。项目实施以来成效显著,累计惠及2900余名困境儿童,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切实体现了“救助一个孩子,解困一个家庭”目标。

2024年5月,民政厅、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被收养的残疾孤儿可持续享受‘明天计划’项目资助”。2024年10月,民政厅等21部门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中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纳入‘明天计划’项目予以医疗康复救助”。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内养育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体检需求,以及困境儿童门诊治疗的需求较为突出。现行规定对困境儿童住院服务费的资助规定较为宽泛,存在潜在过度资助风险,影响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鉴于上述情况,为确保政策执行的精准性、一致性和连贯性,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效能,对原《宁夏“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实施细则》已按照程序广泛征求各地、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共征集反馈意见8条,采纳6条,并通过合法性审查。

二、修订内容

《实施细则》结构仍保持五章,条文由原二十一条调整为二十条,涵盖总则、项目内容、定点医疗机构、项目实施和项目管理五个部分,本次修订的核心内容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调整细则名称。将现行《宁夏“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名称调整为《宁夏“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调整后名称更为简洁,更符合项目资助对象拓展后的实际内涵,也与国家层面“明天计划”的通用简称保持一致。

二是拓展资助范围。将项目资助对象由孤儿、宁夏户籍困境儿童拓展至0–18周岁被收养的残疾孤儿、0–16周岁在宁困境流动儿童,切实落实自治区最新政策要求,回应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和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实际需求。

三是优化职责分工。对民政厅“明天计划”项目办公室、市(县)级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的职责进一步优化,强化层级管理。新增项目定点医院应当配合开展项目筛查、为项目对象开辟诊疗绿色通道、规范做好医疗文书管理等职责,提升协同联动效率,强化定点医院的服务保障能力,确保项目实施更顺畅、管理服务更高效。 

四是调整与规范资助内容。明确规定困境儿童可参照孤儿标准享受门诊费用资助、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内养育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参照孤儿标准享受每两年1次的体检费用资助,对困境儿童住院服务费资助范围限定为在定点医院接受专业医疗康复训练的困境儿童,有效回应基层关于体检和门诊的迫切需求,精准界定住院服务费资助范围,避免资金滥用,提高使用效益。

五是完善全流程管理机制。对项目申请、审核、定点救治、经费结算、档案建立等关键环节的操作流程进行规范,依托信息系统加强数据共享与监管,提升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确保操作透明、精准、高效。


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宁夏“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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