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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度自治区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日期:2023-01-20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政策法规处

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

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增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的科学性、计划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自治区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要求,现征集2023年度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重点

(一)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民政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婚姻服务以及城乡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社会工作等民政领域有关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编制全区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发展、慈善事业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殡葬服务设施布局等重要专项规划;

(四)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发展、社会工作、殡葬工作等领域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重大行政执法事项;

(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对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报送要求

(一)科学编制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请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认真对照事项报送范围,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立足打造“六新六特六优”产业,突出民政事项创新发展,研究提出2023年度自治区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填写《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表》(见附件1)。

(二)认真梳理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实情况。请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儿童福利处(社会事务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认真梳理自治区民政厅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完成情况,并填写《自治区民政厅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三)请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由处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签后报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5915657),电子版同时报送。


附件:

1.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表.docx

2.自治区民政厅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实情况统计表.wps



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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