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自治区民政厅坚持以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为统领,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制度、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社会参与“四个体系”,探索出一条具有地区特色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强化顶层设计,加快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制度体系。坚持从体制机制入手,破除障碍、打通堵点。一是高位推动强统筹。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多次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会研究部署、统筹推进。特别是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全区养老服务资源优化布局实施方案》,为未来10年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描绘了美丽愿景。二是规划引领强布局。启动编制“十五五”人口高质量发展及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2个规划,同时,联合发改、财政等19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前瞻性提出一系列重大举措,谋准谋实一批重大工程项目,推动资源布局更加优质均衡。三是基层探索强支撑。各地结合实际出台服务保障试点政策,稳妥推进养老机构分类改革,探索闲置校舍等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再利用;采取“中心+站点”等方式,链接辖区资源协同开展失能照护、助餐助浴、技能培训等服务,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坚持供需协同,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结合“两化一振兴”工作,一体推进设施建设、作用发挥和要素保障。一是聚焦设施建设。突出“四类县城”和“四类村庄”功能定位,加快完善县乡村“三层级”服务网络,今年以来投入资金9740万元,新建7个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50个农村老饭桌、3个互助院,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及设施、村级养老服务设施累计覆盖率分别达到60.5%、90.2%、45.2%,超额完成自治区政府年度民生实事任务。二是聚焦作用发挥。加快完善居家社区机构“三业态”服务功能,在全国率先开展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养老设施清查,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9%,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10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66.6%、居西北第1,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全面兑现,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应发尽发,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老人应纳尽纳。三是聚焦要素保障。推动落实自治区本级福彩公益金55%用于养老服务,统筹发改、人社、卫健、税务、医保、残联等部门政策、资金资源,扶持养老服务发展。率先建立单独序列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体系,连续举办3届全区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推动全区共有23所本科及职业院校、24所技工院校开设康复、护理、社工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培训率达100%。
突出部门协作,加快完善养老服务监督管理体系。以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推动养老服务监督管理提质增效。一是凝聚工作合力。构建“纪委盯、民政牵、协同查、共同督”工作格局,一体贯通问题会商、线索研判、督导检查,“一盘棋”推动专项整治落地见效。截至目前,查处问题线索963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46条,追回违规资金557万元。二是健全监管机制。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清仓见底、问题整改动态清零、安全教育全员覆盖“三个专项行动”,与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从自治区层面依法依规解决20余家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督促整改安全隐患367个,养老机构未发生安全事故。三是提升监管质效。加强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和预收费管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动将养老机构监管纳入自治区“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监管质效显著提升。
突出政企联动,加快完善养老服务社会参与体系。把握银发经济发展机遇,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协同、优势互补的推进机制。一是政府引导优环境。实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老年产业潜力培育、老年产品扩供给、市场主体壮大、要素支撑保障”五大行动,落实土地、融资、税费等优惠政策。建立省级领导牵头、21个厅局和各市分工负责的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包抓机制,2024年重点行业营收增长4.9%,列入自治区支柱产业。二是市场主体扩规模。连续三年举办宁夏养老服务业博览会,吸引全国500多家企业(机构)参展,深化“京宁”、“闽宁”康养旅居产业合作质效,拓展适老化产品、智慧养老、康养服务等新业态,“乐享塞上·颐养宁夏”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三是多方参与促共赢。积极推进养老服务市场“放管服”改革,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产业,推动国投康养、环球医疗、德国蕾娜范养老集团等国内外龙头企业进驻。深化新时代“塞上银龄行动”,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员以及低龄老年志愿者等作用,更好满足孤寡、高龄、独居等老年群体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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