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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孤儿养育津贴发放管理 困境儿童保障水平再提升
日期:2026-01-19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健全精准高效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孤儿养育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津贴发放管理工作。

《通知》对保障范围进行全面整合与明确界定,首次将儿童福利机构内各类困境儿童、被收养的残疾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外省在宁流动儿童统一纳入保障范围。同时,细化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各类群体的具体认定标准与情形,统一全区认定口径,有效消除政策执行中的模糊地带,确保保障对象“一个不漏、一个不错”。

《通知》对社会散居、机构养育及流动儿童等不同情形申领程序进行全流程规范与优化。明确从申请、审核、审批到资金发放各环节责任主体、办理时限与操作标准,全面推行通过“宁夏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按月发放。通过强化“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的数据流转与应用,实现受理地、户籍地民政部门之间的线上协同与信息共享,形成从申请入口到资金出口完整管理闭环。

《通知》建立了系统化的动态管理机制,明确津贴的续发、暂停与终止等十余种具体情形及操作程序。特别设立“3个月渐退期”,体现了救助帮扶的温情与韧性。同时,要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定期探访,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发现”,确保对保障对象情况变化“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响应”,真正实现保障对象“应纳尽纳、应退尽退”的精准动态调整。

该《通知》是对全区孤儿养育津贴制度的系统性完善,标志着宁夏儿童福利保障向标准化、精细化、专业化迈出关键一步。下一步,各级民政部门将加强政策宣传和经办人员培训,确保新规落地见效,切实织密筑牢困境儿童关爱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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