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海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医养结合机构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区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医养结合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化医养结合工作,让老年人享受养老和医疗服务的优质资源,我们在医养结合方面重点作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医养结合政策创制。自治区相继下发了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进医养结合、做好医养结合机构许可、加强健康养老服务工作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配套政策,着力优化医养结合政策环境,切实推动了医养结合工作的开展,有效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程。
(二)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力度。近年来,我区持续夯实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各类养老机构175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64个、居家养老服务站270个、农村幸福院(老饭桌)1332个,养老机构都具备一定条件的医养结合功能,通过开辟绿色通道、设立医务室、建立合作医院等方式,使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利用,为老年人提供了就近医疗、康复、护理和照料服务。
(三)加强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我区将宁夏老年人服务中心确定为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为加速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并将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培训统一纳入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近年来,对全区各级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一千余名护理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85%以上。通过不断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了养老护理服务水平,使得养老护理服务更加专业化、规范化。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深化医养结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医养结合政策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对医养结合任务进行细化分工,落实相关政策,把医养结合作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二是持续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发展。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会同相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与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入住的参保老年人可进行医保报销;重点支持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老年养护院建设,推进养老机构普通床位向护理型床位转变,提高护理型、医护型床位比例。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开展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管理人员在职培训,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和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逐步改善养老服务人员待遇。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奖惩机制,提升养老护理队伍职业道德素养。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8年7月2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福利处 0951-591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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