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区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儿童成年后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开展安置工作,推动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5〕18号)、《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26年第8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5〕6号)等要求,自治区民政厅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儿童成年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5月17日,在宁夏民政厅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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