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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 教育厅关于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17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儿童福利处

各市、县(区)民政局、教育局,宁东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工作,根据《民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23〕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障,让每个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机会,获得发展自身、奉献社会、造福人民的能力。要牢固树立“孩子的事一刻耽误不得”“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理念,在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和教育保障摸底排查工作基础上,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保持工作力度不减,防止辍学新增和反弹,落实教育资助和教育帮扶措施,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不断提升关爱服务水平,把党的关怀和温暖传递到每一个孩子身上。

二、明确工作措施

(一)开展信息比对。县级民政部门要持续做好定期摸排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对辖区内适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进行登记造册,于每年3月份、9月份将名单报送当地教育部门进行核查比对,确保将适龄儿童及时纳入教育保障和控辍保学范围。对不在保障地就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及时将名单报送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民政厅负责将名单推送自治区教育厅核查比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依据学籍及在校名册进行逐一核查,准确掌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享受教育帮扶、教育资助和就学情况。要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管理,及时标注学籍系统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信息。对开学后未按时返校复课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要及时联系沟通,全面了解未返校原因,确认为疑似辍学或辍学的要纳入全国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管理,及时更新、动态销号,做到人账相符。

(二)加强劝返复学。各地教育、民政部门要依托控辍保学工作台账,进村入户及时劝返辍学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因人而异,精准施策,综合运用感情、经济、行政、法律方式,切实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学校要做好劝返复学学生的教育安置工作,根据复学学生缺课情况有针对性制定教学补课计划,及时帮助解决食宿等生活困难,确保复学学生留得住、学得好。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强化村(居)干部、儿童主任等基层工作力量履行发现报告意识和能力,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监护人(照护人)不正确或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以及强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不接受义务教育辍学的,要及时对其监护人(照护人)进行劝说,并及时向乡镇(街道)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确保辍学儿童及时返校复课。对批评教育无效,拒不改正的,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报告。

(三)强化教育资助。各级教育部门要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提高教育资助精准化水平,确保应助尽助。要为符合条件的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学生按规定提供国家助学金。对于不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条件,但确实存在困难的儿童,要根据其实际情况通过低保、临时救助、社会资源等方式解决实际困难。教育部门要按照规定,帮助其申请教育资助和帮扶。

(四)加强监护指导。各级民政、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儿童之家、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站等平台作用,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监护人监护能力进行评估,有针对性的做好家庭教育能力欠缺的监护人、照护人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和督促正确履行监护和照护责任。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提高家校社协同育人水平。

(五)开展心理关爱。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加大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关心关爱力度,建立教师“一对一”帮扶制度,开展心理辅导、课业指导和人文关怀活动。各级民政部门要发挥政府购买服务作用,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将监护情况较差的困境儿童纳入个案帮扶范围,跟进服务,提供心理辅导、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确保其身心健康。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工作内容,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摸底排查、精准掌握情况。要加强部门沟通和配合,细化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民政、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载体加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障政策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惠民之举。组织动员村(社区)干部、儿童主任、中小学教师、志愿者等,及时主动发现疑似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情况,指导其监护人或照护人主动申请相关保障。要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法制教育,增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及其家长的法治意识,确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级民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工作的督促指导,完善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重要内容。加强追责问责力度,对工作不力、存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辍学多发等问题的有关地区和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通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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