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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社区治理“一书三单”的通知
日期:2021-04-07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规范性文件

信息来源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发布日期

2021-1-11

公文名称

关于印发社区治理“一书三单”的通知

主 题 词

社区治理

文    号

宁民规发〔2021〕2号


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民政局: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党办〔202042号)要求,为落实落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社区治理实施意见增六提行动指导措施》,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民政厅研究制定了社区治理一书三单(共驻共建协议书、共治资源清单、治理需求清单、服务项目清单)指导模板。为了强化一书三单指导作用,整合驻区资源,深化联动融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社区治理“一书三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是深化基层党的建设的积极探索,是推动共治共建共享的关键举措。各地要从提升城市基层党建水平、凝聚党建合力、创新社区治理的高度,把“一书三单”作为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具体行动,推动共驻共建单位通过签订共建协议、干部交叉任职、人才结对培养,实现组织共建、活动共联、资源共享,进一步做实做强街道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形成优势互补、责任共担、资源共享、要事共商、实事共办的区域化、开放性党建覆盖体系和社区服务网络。

二、明确责任目标。各地组织、民政部门要指导街道社区与驻区单位平等协商、精准对接,在深入分析双方优势、全面梳理社区发展难事的基础上,找准利益结合点,提高利益关联度,共同签订《共驻共建协议书》(附件1),进一步明确共驻共建工作目标、方向、方式,厘清双方责任,细化共建内容,具化保障措施,使社区、驻区单位在相互受益、共同发展中增强共驻共建的内在动力,增强共驻共建的成效,确保共驻共建任务在社区落地生根。

三、摸清共建资源。各地组织、民政部门要指导街道社区对照《共治资源指导清单》3类25项内容(附件2),全面摸清驻区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商户等资源状况,协调驻区单位填写可提供的共治资源清单栏目,为整合共建资源、精准服务群众。街道社区要主动对接驻区单位党组织,从人才、技术、物资、资金、培训等方面,充分发挥驻区单位自身资源优势,开展签约共建、项目认领、结对帮扶等活动,帮助社区解决民生大事和发展难题,形成强大共建合力。

四、找准治理需求。各街道要根据社区治理总体要求,坚持“平战结合”,指导社区围绕社区治理、综合管理、为民服务等方面需求,适时召开工作例会、党建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完善《治理需求指导清单》(附件3)。要协调驻区单位从大局出发,不断强化共建互补的责任意识,推动他们由“局外人”到“自家人”的角色转变,自觉参与进来、深入下去,积极为共驻共建出点子、想办法、出实招,增强对共驻共建的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

五、促进共驻共建。各地组织和民政部门要指导街道社区认真分析社区居民需求、驻区单位资源等状况,紧紧围绕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区治理水平,结合实际细化本社区“服务项目清单”(附件4),向社区居民及时公布,并做到“一社区一清单”,杜绝千篇一律、照搬照抄。要通过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党建联席会等方式,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之间的经常性联系,推动驻区单位对策共商、难题共解、责任共担,努力形成“居民的事大家管,大家的事共同办”的良好局面。

六、推动赋权增能。各地组织和民政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关于构建“四联四化”机制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等要求,加快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赋予街道党工委对县(市、区)职能部门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考核考察和选拔任用征得同意权;逐步推行社区党组织对驻区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行风评议、创建文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建议评价权。各级组织部门要将“一书三单”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其中驻区单位党组织参与共驻共建情况占本单位(部门)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分值的10%。

  

附件:1.共驻共建协议书(指导模板)

  2.共治资源指导清单

  3.治理需求指导清单

  4.服务项目指导清单

  

  

  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1年1月11



附件1

  

共驻共建协议书(指导模板)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20〕42号)要求,为全面推行“街道(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制度,充分整合社区资源,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共驻共建协议书:

1.共驻共建工作应遵循“区域统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原则,积极倡导和推动形成“大家的事情大家办、大家的社区大家建”共建理念,为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和谐社区贡献力量。

2.社区党组织应定期召开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共建事宜,制定共建工作计划,协调驻区公共设施开放,通报社区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社区治理“共治资源清单、治理需求清单、服务项目清单”,合力解决居民关注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3.驻区单位党组织应按照“驻在社区、服务社区、共建社区”要求,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党建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形成“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良好局面。

4.驻区单位党组织应督促教育本单位党员,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团员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倡议书》要求,及时到驻地社区报到,自觉接受社区的管理及居民的监督,主动亮明党员身份,积极认领党员服务岗位和担任一定职务。

5.驻区单位应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协商会议,对社区治理工作中需要本单位协力解决的事项,要力所能及提供人力、物力、财力、场地等方面的支持,确实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提供优质服务。

6.驻区单位应积极参与社区、居民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自觉维护社区的安全稳定,积极争当文明单位,协助社区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扶贫帮困、维护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组织参与文体娱乐活动,尽最大努力为社区居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7.驻区单位应按照社区环境卫生整治要求,组织人员做好本单位区域环境卫生的日常维护,做到无乱堆乱倒、乱搭乱建、无卫生“死角”,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8.驻区单位党组织在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发展党员和各行业、各系统年度目标考核、行风评议、创建文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应书面征求所在社区党组织的意见建议。

9.在共驻共建工作中,社区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应本着协商议事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社区要充分利用共建资源,丰富载体、创新活动,与驻区单位共同打造文明和谐社区;为增进双方了解,做好共建工作,社区要定期向共建单位通报社区治理情况,并征求驻区单位的意见建议。

10.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共同遵守,协议一式两份,共驻共建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有效,有效期限一年。

  

  

  

驻区单位(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附件2

共治资源指导清单

  

序号

资源类别

具体分类

主要

内容

具体要求

指导

部门

提供资源单位

(企业、商户)

提供

资源情况
(提供资源方填写)

备注

1

党建引领

联建组织

横向联动

驻区单位党组织落实到社区党组织报到、报告制度,参加社区“联合党委”建设,提供党组织名称、党员数量、党组织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组织部门

驻区单位、企业、商圈、社会组织党组织。



2

联创和谐

多元治理

驻区单位定期到社区参加党建联席会议和社区民主协商会议,提供参加联席会和协商会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组织部门

驻区单位、企业、商圈、社会组织党组织。



3

联享资源

人才队伍

驻区单位党组织要将本单位管理人才、文艺骨干、体育达人、法律顾问、“群众领袖”等人才分享给社区服务,提供姓名、特长、联系电话。

组织部门

驻区单位、企业、商圈、社会组织党组织。



4

安全管理

应急救援

救援队伍

驻区发生火灾、地震、交通事故、厂矿安全事故等,可提供各类救援人员数量,并标明具备救援特长人员数量。

应急部门公安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驻区单位、企业、商户、社会组织、社区志愿团体。



5

救援器材

驻区发生火灾、地震、交通事故、厂矿安全事故,提供各类救援装备器材名称和数量。



6

公共卫生

医疗救助
队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提供社区防控医务人员数量姓名、联系电话。

卫健部门

驻区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所。



7

安全管理

  

  

公共卫生

防护物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提供防控时需要装备物资、防护器材名称和数量。如:防护服、体温计、口罩、药品等。

商务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驻区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所、医疗器械公司、药店



8

防控队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提供社区防控时,参加支援防控队伍(志愿服务人员数量、名单、分管领导(责任部门领导)姓名及联系方式

组织部门
  妇联组织

驻区单位、企业、商户、社会组织、社区志愿团体



9

治安管理

协助治安
队伍

发生影响社会秩序问题,可提供维护社区治安人员数量工作性质、名单、分管领导(责任部门领导)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安部门

驻区单位、社区警务、企业、保安公司、社会组织、社区志愿团体



10

安防器材

发生影响社会秩序问题,可提供维护治安器材名称及数量。

公安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驻区单位、社区警务、企业、保安公司、社会组织



11

环境
治理

人员
器材

可提供爱国卫生活动和小区弹性停车、潮汐停车场所,宣扬环保知识、组织环境整治等活动的单位名称、维护器材、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生态环境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

消防救援机构

驻区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志愿团体。



12

  

  

  

综合服务

  

  

  

  

  

  

  

  

  

  

  


  

  

  

  

  

商业便民服务

家庭保洁

可提供家庭有偿(团购价)保洁服务的保洁公司(商户)名称、联系电话、保洁项目价格清单。

商务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驻区保洁公司(商户)



13

家庭维修

可提供家庭有偿(团购价)维修的维修公司(商户)名称、联系电话、维修项目价格清单。

驻区家政服务公司、家具拆装公司(商户)、家电维修公司(商户)



14

跑腿代办

可提供家庭有偿(团购价)便利服务的代办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如:送餐、配菜、开锁、搬家等。

驻区代办服务公司、快递公司、搬家公司、开锁商户(公安部门备案)



15

临时照护

可提供家庭临时照护志愿服务或有偿(团购价)照护服务的名称、联系电话。如:老人小孩、助残、助医等服务。

卫健部门
民政部门
残联组织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团体、家政及临时照料公司



16

公共就业服务

职业推荐

大学生毕业待业期间,可提供见习岗位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岗位数量及要求。

人社部门

驻区单位、企业、社区、社会组织等




17

岗位实践

可提供健康理疗、育婴、化妆、美甲、理发、缝纫裁剪等岗位代培。填写培训商家名称、联系电话。

人社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驻区单位、企业、商家等




18

机构培训

可提供保安、汽车修理(保养)、烹饪技术、摄影、摄像、社工、会计、计算机等培训的培训机构名称、培训费用(团购价)、联系电话。

教育部门
人社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

驻区单位、学校、培训机构、社会组织




19

为老服务

居家养老

可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单位(组织)名称、时间、服务项目、联系电话。

卫健部门
民政部门

驻区单位、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社区志愿团体。




20

为小服务

公益课堂

可提供小学生放学、寒暑假期间,业余兴趣培养等的单位名称、场地数量及面积,随师资数量及参加服务时间。

教育部门
  妇联组织

驻区单位、学校、教育辅导机构、社会组织、社区志愿团体




21

妇女服务

关心关爱

可提供为妇女心理疏导、排忧解难、家庭教育、开展家长学校活动的老师(医生)数量、服务时间及联系电话。

妇联组织

驻区单位、企业、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团体。




22

文化体育服务

文体活动

可提供免费开放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的单位名称、数量、开放时间,联系电话。如:图书室、阅览室、健身房、篮球场等。填写活动场所

文旅部门
体育部门

驻区单位、企业、学校、教育培训中心、图书馆、体育馆




23

医疗卫生服务

义诊活动

可提供心理疏导、健康宣传、义诊活动等的单位名称、服务时间、内容,联系电话。

卫健部门

驻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社区志愿团体。




24

小区物业服务

家庭安全

可提供水、电、暖、天然气、消防等家庭生活的安全培训的单位名称、培训内容、联系电话。

应急部门
消防救援机构

驻区单位,供水、供电、供暖、气等公司,社会组织、社区志愿团体。




25

公共法律服务

法律

进社区

可提供法律宣传、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的单位名称、服务内容、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司法部门

驻区单位、律师事务所、社会组织、社区志愿团体。




  

附件3

治理需求指导清单

  

序号

需求类别

需求内容

治理措施

指导部门

提供需求主体

备注

1

党建引领

横向联建

组织

驻区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落实到社区党组织“双报到、双报告”制度,参加社区“联合党委”建设。

组织部门

社区党组织
驻区单位党组织
社会组织党组织


2

多元参与

共建

驻区单位定期到社区参加党建联席会议和社区民主协商会议。

组织部门

社区党组织
驻区单位党组织
社会组织党组织


3

共育联享

资源

社区要及时与驻区单位沟通,掌握其管理、文艺、体育、“群众领袖”具有法律特长等方面的人才,为社区服务提供人才资源。

组织部门

社区党组织
驻区单位党组织
社会组织党组织


4

社区建设

社区建设

方面

推进社区“一室中心”建设,驻区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尽可能将闲置房屋无偿提供社区使用;对社区办公所需办公设施,驻区单位可通过捐赠、无偿使用等方式最大程度满足社区工作需求。

住建部门
组织部门
民政部门

街 道 办
社    区
驻区单位
物业服务企业


5

整合驻区

资源

发挥社区联合党委作用,定期召开社区党委联席会议,通报社区治理情况,研究解决社区治理中遇到的难点、痛点、点问题。

组织部门

街 道 办
社    区
驻区单位


6

强化动员

能力

挖掘“草根”领袖,培育志愿者队伍,开展系列活动,提升为民服务水平;通过活动凝聚人心,组织人力,强化动员能力。

民政部门
团    委

妇联组织

街 道 办
社    区


7

社区减负

各级组织、民政等部门定期组织对社区工作者进行培训,掌握社区工作者重点工作内容;对照《城市社区管理服务清单》,对清单以外的事项,未经相关部门准入的事项,寻根溯源,“面对面”上交。

组织部门

民政部门

街 道 办
社    区
下放政务服务
职能部门


8

加强民主

协商

商住居民小区入住率达到50%,社区及时上报业委会主管单位,及时成立业委会;对发生纠纷及矛盾的居民小区,社区协调相关单位和利益方召开协商会,力促各方满意。

住建部门

街 道 办
社    区
驻区单位
物业服务企业


9

平安社区

建设

设立社区、楼栋人民调解组织,加强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提升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能力,防范黑恶势力扰乱社区治理。加强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形成群防群控、共治共享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格局。

公安部门
司法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社    区
物业服务企业
商    户


10

综合服务

电信

诈骗

社区定期开展防诈骗培训活动,邀请公安部门派专业人士讲解,或社区民警宣传讲解典型案例。

公安部门

社    区
通信运营商
社会组织


11

为老服务

社区工作者对独居老人和特定人群要做到“台账”清晰,组织社区志愿者及督促社会组织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和失独家庭、自闭症等人群做到心灵上关爱,生活上照顾。

卫健部门
民政部门

社    区
社会组织
社区志愿团体


12

为小服务

组织动员驻区居民,联系驻区学校,利用社区公益创投项目等方式,依托社区服务站(居民活动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设四点半课堂。

教育部门

驻区学校
社    区
社会组织
社区志愿团体


13

关心

优抚对象

组织对各类优抚对象关照,督促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要尽职尽责。

民政部门
退役军人部门

街 道 办
社    区


14

社区治理

小区

停车问题

社区结合辖区情况,设计所居民小区停车方案,并向主管单位汇报情况,征得主管单位的支持,组织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居民代表、物业办等参与的协商会议,力争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公安部门
住建部门

街 道 办
社    区
物业服务企业
社区社会组织

业主委员会


15

美化

社区环境

按照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协商相关单位和物业尽可能营造一个良好的社区环境。在居民间采取断舍离活动,改变居民认识,对接慈善超市等捐助点,鼓励把不需要的物品进行处置。

住建部门

街 道 办
社    区
物业服务企业
社区社会组织
社区志愿团体

业主委员会


16

约束

扰民行为

居民公约要将此问题写进公约予以约束,或签订自律公约,规范日常管理,组织文体活动促进自律。

文旅部门

社    区
物业服务企业
社会组织
社区志愿团体

业主委员会


  

  

  

附件4

服务项目指导清单

  

序号

项目类别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指导部门

服务单位

备注

1

公共服务

政务代办

为社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事项的代办服务。

政务服务

改革办

街道办(乡镇)、社区


2

社会救助

协助做好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户申请医疗救助,协助大病医疗救助和失独人员医疗救助申请。

民政部门
医 保 局

妇联组织

街道办(乡镇)、社区


3

就业创业

职业推荐:帮扶大学生、困难零就业家庭就业。

人社部门

驻区单位、企业、社区、社会组织等


4

岗位实践:健康理疗、育婴、化妆、美甲、缝纫裁剪、理发等岗位代培。

人社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驻区单位、企业、社区、商户等


5

机构培训:保安、汽车修理(保养)、烹饪技术、摄影、社工、会计、计算机等培训。

教育部门
人社部门

民政部门

财政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驻区单位、学校、教育培训中心、社会组织


6

医疗卫健

登记新生儿信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申办,配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孕妇回访;开展健康教育,开展心理疏导、义诊等活动,发动、组织居民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协助排查精神病患者。

卫健部门
医 保 局
公安部门

驻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会组织街道办(乡镇)、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团体。


  

7


安全管理

组织开展水、电、暖、天然气、消防等关涉家庭生活的安全培训和实操训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居民小区安全管理,做好夜间巡逻。

住建部门
消防救援机构

公安部门

街道办(乡镇)、社区、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司,社会组织


8

城市管理

配合综合执法局清理广告牌、私搭乱建等违章建筑,社区配合摸排工作;督促第三方保洁公司,整治驻区卫生,维护社区环境。

住建部门

街道办(乡镇)、社区、驻区单位


9

综合服务

便民服务

家庭保洁服务

商务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驻区保洁公司(商户)


10

家庭生活设施维修及家电维修服务 。

商务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驻区家政服务公司、家具拆装公司(商户)、家电维修公司(商户)


11

家庭便利服务(送餐、配菜、开锁、搬家、跑腿代办等)。

商务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驻区代办服务公司、快递公司、搬家公司、开锁商户(公安局备案)


12

临时照护老人小孩、助残、助医等服务。

卫健部门
民政部门
残联组织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和政府购买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团体、家政及临时照料公司


13

为老服务

敬老爱老志愿服务活动、邻里帮扶。为高龄独居老人提供入户探访、精神关爱、文体娱乐、健康测量、陪伴就诊,综合志愿如代读、代写、代办。

民政部门
卫健部门

社区组成低龄老人服务志愿服务队、社区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


14

居家照护,上门助浴、接至机构助浴、陪浴、上门理发、制作家庭餐推拿按摩搀扶、背负上下楼。

卫健部门
残联组织

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团体


  

  

  

15


为小服务

开展青少年儿童成长小组、人际关系辅导、学习辅导、志愿服务等活动,提升自助能力和综合素质,构建同辈群体支持网络体系。

教育部门
团    委

社区、驻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团体、物业服务企业


16

慰问特殊儿童,为儿童服务,组织亲子活动,促进亲子关系,发展家长志愿者,鼓励和引导家长参与社区治理和发展。

教育部门
民政部门
团    委

社区、驻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团体、物业服务企业


17

妇女服务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给予帮助;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组织对妇女心理抚慰、排忧解难、家庭教育。

妇联组织

驻区单位、企业、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团体。


18

文化体育

开展舞蹈、曲艺、武术、健身、体育运动等活动,组织骨干培训有爱好的居民群众。

文旅部门
体育部门

驻区单位、企业、学校、教育培训中心、图书馆、体育馆


19

小区物业

搭建民主协商平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督促维护小区卫生、绿化、处理小广告

住建部门

驻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志愿团体。


20

公共法律

组织法律志愿者宪法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

司法部门

驻区单位、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社会组织、社区志愿团体。


  

  

  

  

社区治理“一书三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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