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民办〔2015〕32号
各市、县(区)民政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宁党发〔2014〕56号),提升我区城市社区管理服务水平,自治区民政厅制定了《宁夏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5年5月21日
宁夏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城市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精细化、人性化服务,按照《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宁党发〔2014〕5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优化服务为核心,以加强管理为重点,通过整合社区资源、创新管理模式、优化服务环境,构建职责明确、管理精细、服务高效的网格体系,努力满足社区居民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实现社情民意收集无遗漏、为民服务无缝隙、社区管理无盲点,全面提升城市社区服务管理水平。
二、 目标任务
按照一定的条件标准,把社区划分成若干个网格单元,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区服务管理网格;整合各类服务管理人员,选聘配齐专兼职网格员,明确服务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配套工作制度,为网格内居民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动态服务和管理。通过“划网定格、以人定责、按格定人”,切实把区服务管理的单位、人员、任务、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网格,实现“责任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人性化”。到2015年底,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三、 主要内容
(一)科学划分网格
社区网格划分应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提倡打破行政区划界限,以一个社区辖区范围为基本单元,可根据地理位置、居民户数、风俗民情、生活习惯等因素,以道路、街巷等易于识别的边界为界限,结合社区专职工作者配备情况,兼顾辖区建筑物和管理部件的完整性,将社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网格划分不宜过大或过小,根据社区具体情况和网格员所承担的工作量,一般情况下按照300-500户的居民规模划分一个网格。开放式小区按巷道为参照设置网格;封闭式小区和单位自主管理的独立院落按楼栋和庭院为参照设置网格;社区公共区域、辖区单位和设施也要划入相应网格,实现无缝衔接和全面覆盖;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集中的街道、市场可设置“驻地单位网格”、“商户网格”等特色网格。为便于网格电子地图的绘制,建议网格划分以三角形、正方形等规则图形为宜,不重叠、无漏洞,划分后的网格要保持一定稳定性。
(二)组建网格队伍
网格划分后,各地要根据服务对象的数量、范围、特点以及物、地、情、事等实际,合理配置各网格服务团队,要每个网格定人、定岗、定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按照自治区56号《意见》要求,网格服务管理队伍主要由网格员、网格协管员、网格公益员组成。
1. 网格员。每个网格配备1名网格员,是网格事务的主要负责人,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外的“两委”成员兼任,直接独立负责网格内各项具体服务和管理工作;不足人员由民政部门牵头,会同组织、街道(镇)等向社会统一公开选聘,颁发聘任证书,聘期与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同步;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聘期已满的大学生村官和专业社会工作者,报酬待遇参照城市社区“两委”成员。
2. 网格协管员。每个网格配备若干名由街道(镇)工作人员和社区警员、消防员、司法员、4050人员,以及县级部门下基层和包点工作人员等在职人员组成的网格协管员。
3. 网格公益员。每个网格配备若干名由小区楼(栋)长、社区居民代表、离退休老党员、城市低保人员、社区志愿者等公益人员组成的网格公益员。
(三)明确工作职责
网格化管理的核心是为民服务,各地要根据居民实际需求,明确网格员等人员的工作职责,合理确定服务内容。网格员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做好网格内服务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联络、协调解决问题、居民事务代办等;在网格员统一协调下,网格协管员协助网格员开展服务管理工作,网格公益员配合网格员做好政策宣传、信息收集、治安防范等工作,并对网格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网格员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采集基础信息。全面采集、动态掌握并及时上报网格内的人口、房屋、社保、诉求、就业、收入、安全等情况,做到底子准、情况清、动向明。准确掌握网格内生活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空巢老人、流动人口、残疾人、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基础信息及情况变化;协助街道开展有关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入户核查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吸毒、刑满释放等人员的帮教服务工作。
2. 联络社情民意。做好网格居民与村(社区)居委会之间的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定期走访居民,及时收集社情民意,畅通居民诉求渠道,反映居民诉求愿望,做好登记上报和情况反馈工作,依法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动员辖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管理,推动社区民主自治。
3. 协调解决问题。及时了解、定期排查并协调解决网格内的居民纠纷、信访举报等问题,力所能及地做好调解工作,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网格内。对网格内居民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对短期内难以解决或解决难度较大的事宜,应向居民说明理由;对解决不了的问题,按照职责权限,直接向街道(镇)反映,逐级汇报解决;对重大突发事宜,应在第一时间立即向街道(镇)上报。
4. 代办审批事务。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特殊困难居民代办低保、困难救助、廉租房、民政优抚、残疾人服务、下岗失业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
(四)健全工作制度
1. 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由街道办事处召集网格员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网格员召集网格内其他服务管理人员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全面梳理和分析网格内社情民意和相关事宜;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 服务公示制度。在社区各网格的公益服务场所、居民聚集场所、小区楼栋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材料,悬挂网格示意图,标明责任区位置,公布各网格员的照片、姓名、联系电话、服务内容、管理职责等,向居民发放网格服务联系卡,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3. 入户走访制度。实行“2211”分类入户走访制度,即:网格员每周必须入网格巡查和入户不少于2次;网格员、网格协管员每年走访一般居民家庭不少于2次;网格协管员或网格公益员每天探望独居老人、病瘫老人、孤儿等特殊困难人员不少于1次;网格员或网格协管员每月走访社区矫正、残疾人、困难单亲母亲、流动人口、优抚对象、社区矫正、戒毒、刑释解教等特殊人员不少于1次。
4. 学习培训制度。根据辖区工作实际,围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信息采集报送、综合服务管理、应急处置等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通过专题培训、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培训,每年培训次数不低于2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实行新聘任网格员岗前培训制度,未经培训不得上岗。鼓励参加学历教育和社工、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考试,多渠道提高综合素质,为社区治理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5. 绩效考评制度。建立社区居民、街道(镇)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考评机制,进行统一考评。原则上,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每季度对网格员进行一次工作绩效考核,每半年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对网格员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对成绩突出、居民公认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中出现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不称职、被群众投诉3次以上查证属实、向服务对象索要钱物等违规行为的予以辞退。网格协管员和网格公益员的考评管理参照网格员绩效考评。
(五)搭建工作平台
以自治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为契机,逐步建成智能化的社区网格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收集、汇总、分析、统计辖区网格信息,实现对网格事件的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反馈。依托现有的社会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推行居民网络信访和网格员手机终端使用,在第一时间为居民提供诉求收集、整理、处理、上报、反馈的快捷服务;广泛吸纳社区社会组织、社区服务企业等信息资源,逐步为居民提供“一网式”的文化休闲娱乐、在线交流、水电气暖缴费、居家养老、交通出行、家政生活、居民互助等方面的信息化便民服务;依托微信公共网络信息平台,在全区城市社区普遍建立微信工作群,实现服务管理人员与社区居民间的信息推送和交流,收集整理居民意见和诉求,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应急响应及时、处理应对及时。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城市社区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是自治区和谐社区创建《意见》的一项重点内容,也是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实施意见》确定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明确要求与社区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同推进、同考核。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支持,切实把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争取人员、经费等方面的支持,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围绕网格划分、人员选配、健全制度等内容,制定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全面抓好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各级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作用,整合部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方案和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对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全面了解网格员入户情况、信息采集、问题处置、代办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将其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将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奖金挂钩,靠实服务管理工作责任。对长期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网格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转岗或解聘。为保障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自治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并纳入“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一并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加强社会宣传。广泛发动报纸、电视等媒体,充分利用阅读橱窗、宣传横幅、廊厅文化等形式,大力宣传全面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目的、目标、方案、措施等,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动员引导各部门、街道(镇)、社区、辖区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广大居民积极参与,为全面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