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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政策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19-07-12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解读单位 自治区民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规划》(宁政发〔201723号,以下简称《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3个重点规划之一,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起草编制,经第84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2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 

规划》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

(一)框架结构。《规划》全文由“9+1+5”的结构组成,“9”是指9个篇章(共23节),“1”是指1个核心指标附件(共10项主要指标),“5”是指5个重点建设工程专栏,全文约2.4万字。《规划》既贯彻落实了民政部的重要举措,也涵盖了国家和自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主要内容。第一章发展基础,概括总结了“十二五”期间我区民政工作成效,全面反映了“十二五”期间主要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分析了我区民政事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十三五”期间民政事业面临的挑战;第二章发展思路,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我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并对核心指标进行量化;第三章至第八章,分别为保障基本民生、发展养老服务、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和强化民政自身建设6个方面内容,全面安排了“十三五”时期我区民政事业发展的具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第九章保障措施,主要从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民政项目监管、注重基层能力建设和强化监测评估考核等方面,明确了落实“十三五”民政事业规划的具体配套保障措施。

规划主要指标

    (一)“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解读。根据宁夏实际,《规划》提出了10项主要指标:一是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二是创建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0个;三是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比例达到30%以上;四是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五是标准化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六是社会组织新增就业5万人(累计数);七是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达到7个;八是培育发展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和机构50个;九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全区人口比例达到1‰以上;十是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30%以上。

以上10项指标,1-9项指标均达到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家民政“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仅第10项“节地生态安葬率”指标低于国家民政“十三五”规划,主要是考虑到我区属于少数民族地区,殡葬习俗不同,且划定的火葬区仅为银川市三区范围内,所以将“节地生态安葬率”指标确定为30%。

(二)重点建设工程专栏解读。《规划》新增设置了“重点建设工程专栏”,共5个,分别是专栏1:基本民生保障工程,包括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工程、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工程;专栏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包括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工程、养老服务人员培养工程;专栏3: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提升工程,包括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程、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专栏4: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工程,包括光荣院、军休军供设施、荣军康复设施、烈士纪念设施等内容;专栏5:专项社会服务工程,包括地名服务工程、殡葬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规划主要特点

(一)规划编制原则,坚持以区情为基本。对照《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梳理民政重点目标任务,全部纳入民政“十三五”规划。一是坚持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与民政事业发展实际统筹兼顾;二是坚持解决问题和立足需求为导向,凸显民政“保基本”职责;三是坚持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两手抓”;四是坚持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并举,补齐民政事业发展的“短板”;五是坚持政府“放”“管”“服”结合,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强调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多元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实现多层次、多领域协同促进,融合发展。

(二)规划编制思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根据 “十二五”《规划》评估报告以及“十三五”规划编制前期调研分析和收集到我区民政领域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研究具体应对和破解的有效措施,充分体现在《规划》里、落实到工作中,着眼民政职责定位和发展远景,构建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体系。

(三)规划编制目标,坚持以需求为出发。《规划》突出发挥民政“保基本、兜底线”的职能作用,通过搭平台、促整合的工作手段,努力提供发展更加均衡、供给有效扩大、服务方便可及、群众普遍满意的公共服务和产品;通过强基础、激活力的有效措施,积极探索城乡社会治理新路径,实现民政体制机制更加规范而富有活力,保障水平更加科学而公平公正,设施网络更加健全而便捷可及,服务能力更加高效而亲民务实。

(四)规划编制内容,坚持以发展为重点。《规划》编制坚持服务发展和深化改革的要求,设计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汇总“十三五”时期我区民政7大目标体系(指第三章至第八章内容)、10项核心发展指标(指“十三五”时期宁夏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和5大项重点工程(指5个专栏),对今后5年我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进行了全面的确立和部署,描绘了“十三五”时期我区民政事业发展的蓝图。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9年7月11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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