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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日期:2023-03-23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政策法规处

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厅属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自治区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要求,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民政厅党组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3年3月22日


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

部门

计划决策

时间

负责人及

联络员

联系

方式

1

《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

实施办法》

社会救助处

2023年6月

负责人:张磊

联络员:李华善

0951-

5915595

2

《宁夏回族自治区因病致贫

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

社会救助处

2023年6月

负责人:张磊

联络员:李华善

0951-

5915595

3

《宁夏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

评估认定办法》

社会救助处

2023年6月

负责人:张磊

联络员:李华善

0951-

5915595

4

《关于规范城乡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意见》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2023年4月

负责人:李海河

联络员:李富昌

0951-

591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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