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厅属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自治区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要求,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民政厅党组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3年3月22日
自治区民政厅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 部门 | 计划决策 时间 | 负责人及 联络员 | 联系 方式 |
1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 实施办法》 | 社会救助处 | 2023年6月 | 负责人:张磊 联络员:李华善 | 0951- 5915595 |
2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因病致贫 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 | 社会救助处 | 2023年6月 | 负责人:张磊 联络员:李华善 | 0951- 5915595 |
3 | 《宁夏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 评估认定办法》 | 社会救助处 | 2023年6月 | 负责人:张磊 联络员:李华善 | 0951- 5915595 |
4 | 《关于规范城乡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意见》 |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 2023年4月 | 负责人:李海河 联络员:李富昌 | 0951- 5915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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