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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民政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15-03-31 来源:

  宁夏民政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4年,民政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开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扩宽,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对推进民政事业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公布2014年度民政厅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 概述

  2014年,民政厅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布民政信息,努力做到公开、公正、便民,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公开合力。民政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我区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及时加强和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理清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完善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内部机构密切配合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精心策划,狠抓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地全面推进。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并完善了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新闻发布会、信息公开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评议考核、举报调查处理和年度报告等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责可查;结合机构调整和网站升级,对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相关制度信息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是及时公开信息,确保取得实效。民政信息公开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在第一时间及时公开、更新民政信息。今年,对“宁夏民政”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结合机构调整,对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优化和补充,增设《信息公开》专栏,加强了对行政执法信息和财务资金信息的公开力度,重点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和“三公经费”等重大事项的信息公开;在厅机关一楼大厅装设LED电子屏,全天滚动播放民政信息;开通了民政政务微博,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4年,我们严格按照《条例》、《暂行办法》和《实施办法》规定,凡是应当主动公开的民政信息,通过网站、新闻媒体、政策汇编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布民政信息1900多条。其中,通过“宁夏民政信息网”及时收集、编辑、发布民政信息690多条;通过“宁夏黄河善谷”、“宁夏社会组织”网站发布民政信息340余条;编制《宁夏民政信息》72期316条,并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进行了报送;编印《宁夏双拥》5期、《宁夏老龄工作信息》5期、《善行宁夏》3期等公开资料;通过报刊发布民政信息510多条,政策解读稿件5篇;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4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83件。

    三、 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4年度,民政厅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办事窗口办理公民法律咨询及相关文件查询200余人次,当面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按时办结1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转办1件,门户网站设立的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全年民政厅没有发生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 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4年,民政厅没有信息收费事项,没有产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项目。

    五、 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民政厅没有发生针对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 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厅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与民政服务对象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如网上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完善;一些事项的公开还不够规范,栏目设置还需要进一步明细;公开的渠道和载体建设还需要进一步拓展。

  2015年,民政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工作,积极推进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认真梳理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信息,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及时予以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二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强媒体网络公开力度,重点加强民政门户网站、民政政务微博和民政各类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民政云建设平台,不断完善办事指南、法规解读、结果反馈、监督投诉等服务内容,运用多种手段为群众提供更方便、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社会发展和群众诉求,及时更新完善政策法规和办事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促进民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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