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在自治区民政厅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以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为抓手,以打造区、乡、村三级保护平台为支撑,以构建困境儿童救助保护社会支持体系为引擎,坚持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机制到位,建立完善“六位一体”保护格局,充分释放“两法”贯彻落实的“幸福”红利。
一、坚持“高位推动”,统筹协调抓未保。一是完善组织框架。成立以政府区长为组长,副区长和检察长任双副组长的未保领导小组,建立民政局和检察院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办公室双副主任领导体系,着力发挥未保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实现民生保障和司法保障有效衔接、合力驱动。二是完善思路举措。成立工作专班,赴深圳、广州和上海等地学习借鉴先进工作经验。开展全国未保示范区、全国未保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区和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三区”联创。红寺堡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5次专题调研未保工作,未保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区委深化改革重点任务。三是完善政策制度。区委办、政府办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实施意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倒查实施办法》等6份文件,加强政策保障和机制创新,解决未保工作怎么做、做什么、谁来做的问题。
二、构建“服务网络”,支持体系聚合力。一是健全平台体系。投资1200万元,建成红寺堡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配备专职人员,打造未成年人救助、监护、教育、培训等为一体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综治中心”,实现乡镇(街道)未保站、村(居)儿童工作站和儿童之家全覆盖,构建区、乡、村三级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平台。二是健全队伍体系。构建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乡镇(街道)民生中心主任担任儿童督导员,72个村(居)儿童主任全覆盖,184名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单位儿童专员组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管。三是健全运行体系。建立以救助保护平台为核心,部门协作为支撑,儿童主任(专员)为触角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闭环管理机制。开通未保热线电话和举报投诉二维码,建立面向困境儿童的动态监测、强制报告、评估帮教、监护干预等安全保障和服务体系,形成个案会商、责任倒查等机制,构建社会参与、全民关爱未成年人工作格局。
三、聚焦“困境儿童”,精准施策解难题。一是坚持精准认定。明确6类困境儿童,开展部门间信息比对,逐村逐户排查走访困境儿童1.35万人,建立困境儿童档案,动态监测和真实掌握困境儿童生活、学习、安全和服务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坚持儿童主任定期探访,及时给予困境儿童生活救助、教育资助、医疗保障、康复治疗、司法保护五大保障措施,坚决防止“漏保失管”问题发生。二是坚持精准施策。联合部门(乡镇)集中会商,开展困境儿童服务保障“回头看”,红寺堡区各类困境儿童新纳入孤儿养育津贴保障83人、低保扩围340人,给予廉租房和危房加固保障5户,对26名跨县区困境儿童给予寻亲、入学、办理证件等全方位服务。三是坚持精心服务。建成红寺堡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儿童保护类社会组织2家,投入资金80余万元,购买社会服务和公益创投项目4个,组织实施困境儿童精细排查、乡镇儿童主任赋能、残疾儿童关爱等项目。创新“政社联动”模式,明确社工待遇,提供阵地、办公设施和车辆保障,为138名困境儿童提供社会救助申报等全程代办服务,提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绩效。
四、助力“护童成长”,扶弱帮困显真情。一是开展医疗康复。宁夏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提供专业支持,在红寺堡开展残疾儿童免费康复治疗试点项目,举办残疾儿童康复筛查和专题讲座3次,39名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治疗、13名唇腭裂和先心病患儿得到手术治疗,对监护人给予跟踪指导,巩固康复成果,减轻家庭负担,设立精神心理问题“专家工作室”,5名受侵害儿童得到一对一心理辅导和诊疗服务。二是开展监护指导。明确困境儿童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等10种情形,形成村(居)排查报告,乡镇(街道)劝诫管控,区级部门联合干预的分级处置机制。先后向儿童福利机构移送监护缺失儿童5名,撤销监护权4人。建立132名留守学生档案,组建“护苗”志愿队伍开展结对帮扶。三是开展宣传引导。建成红寺堡家庭监护教育指导基地,定期开展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组建10支法治宣讲团队,开展“两法”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先后开展专题讲座50多场次,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红寺堡区民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策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困境儿童,分层分类、按需施策,不断优化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织密筑牢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保障网,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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