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民政厅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宁民发〔2023〕86号)规定,8月6日自治区民政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专家,对宁夏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次)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价,现将成交结果予以公告。
公告期限:8月7日至8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宁夏昊善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8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各省区网站
各省区民政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市县区网站
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联系电话:0951-5915507 5915616|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福路2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