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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05-23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2日至11月24日,第二巡视组对自治区民政厅党组进行了巡视。2023年1月10日,巡视组向民政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意见反馈以来,民政厅党组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意识,以对自治区党委高度负责、对全区民政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抓紧抓实整改。

(一)坚持学思践悟,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按照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民政厅党组第一时间印发党内通报,先后召开厅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等30余次,反复学习领会,统一思想认识。召开民政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逐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认领问题,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为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奠定思想基础。

(二)坚持以上率下,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民政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倾力审方案、拉单子、压责任。专题召开自治区党委梁言顺书记点人点事整改约谈会,4次召开厅党组巡视整改、主题教育整改等“三合一”工作会议,督促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处室强化责任担当。深入2家违纪问题较多厅属单位蹲点调研并集体谈话,深入13个市、县(区)“四不两直”调研,以“钉钉子”精神抓问题整改。

(三)坚持协同高效,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民政厅党组和全厅各级党组织召开主题教育民主(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巡视反馈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典型案例,分析问题原因,查找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厅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领责任处室深入一线,搞调研、查实情、抓整改。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聚焦整改重点,制定“45项理论学习清单、50项政策创制清单、9个专题调研清单”。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按照厅党组集中抓、纪检组具体督、党支部销号办“三级联动”方式,同向发力推进整改落实,巡视反馈16条问题线索全部办结。

(四)坚持标本兼治,做到整改成效到位。民政厅党组坚持把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工作、完善制度贯通起来,把巡视整改同主题教育、党委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等结合起来,制定修订厅党组会议研究和决定“三重一大” 事项清单等7项管权措施、社会救助监测预警等17项管事机制、八小时以外监督等7项管人办法,办好10件民生实事,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成果,整改经验在自治区巡视工作会议作交流发言。

二、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为94.1%,尚未完全完成整改事项主要涉及法规修订、规划制定等,正按自治区立法、修法计划有序推进。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够牢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2019年至2021年,厅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等重要论述研究不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少”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4+2”学习机制、实施“双学双提升”工程,一年多来,通过36次党组会、1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学细悟笃行。召开厅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的通知》,研究提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系统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3项贯彻落实具体举措,制定印发《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厅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3次宣讲辅导。印发学好用好《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通知,兴起学习贯彻热潮。

(2)针对“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2018年至2021年厅党组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格,在时间和内容安排上随意性较大,学习形式较为单一,深入研机析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2023年度民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促进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落实每季度一次专题研讨交流、一次理论大讲堂、一次政策解读会“三个一”学习机制,实施“8+2+2+2”主题教育读书班,落实“四大活动”等主题教育五项规定动作,召开民政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以学铸魂”专题学习研讨会、调研成果交流汇报会,营造浓厚氛围。厅主要负责同志先后3次到江浙沪三省区学习民政领域先进经验做法,党组成员利用民政业务培训、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和深入各县(区)基层一线调研督导等实际,学经验、找差距、理思路、谋措施,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针对“学以致用还存在差距,如何运用学习调研成果,研究解决民政领域深层次矛盾问题还不够,对社会组织‘培育难、监管难’缺乏有力举措”问题。

整改情况:集中6天时间对3个市及所属部分县(区)进行专项、综合2类调研和1项问卷调查,召集部分全区性社会组织座谈调研,形成《全区社会组织“培育难、监管难”问题对策研究报告》,被民政部确定为优秀调研报告。制定《关于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的实施意见》等7个政策文件,为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召开全区社会组织工作会议,印发《2023年全区社会组织工作要点》《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 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等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全区社会组织执法工作线上培训,强化对社会组织“一讲两坛三会”等重大活动报备审核。投入资金234万元,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实施特殊群体关爱服务项目。全面推行社会组织线上年检,实时更新国家社会组织法人库信息,在“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民政厅网站及时公开社会组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及时处理社会组织重错码问题,完成2000卷40万页社会组织纸质档案整理,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审查嵌入社会组织综合治理、公益创投、评估项目全流程,为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做实数据信息支持。

(4)针对“学以致用还存在差距,如何运用学习调研成果,研究解决民政领域深层次矛盾问题还不够,对养老服务机构‘运营难、护理难’缺乏有力举措”问题。

整改情况:分管厅领导带队到福建、广东等地学习考察养老服务和养老产业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解决举措。组织养老服务骨干力量,深入20余家养老服务机构调研运营现状,面对面了解运营保障、护理服务等短板弱项,联合16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短板工程行动方案(2023年)》,明确5个方面26项任务;联合10部门印发《促进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出15条支持举措,着重解决机构入住率不高、运营难问题。投入资金2500万元支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护理型床位建设、防疫物资保障等,拨付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110万元加大运营帮扶力度。下发养老护理员培训通知,举办3期养老服务人才暨护理员培训班,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145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将全区养老护理从业人员纳入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印发《第二届全区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指导市、县(区)开展养老护理员全员大培训,举办第二届宁夏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派出代表队参加黄河流域养老护理职业技能交流赛暨陕西省“福彩杯”第六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取得较好成绩。

(5)针对“推动民政系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尚有欠缺,助力易地搬迁后续发展力度不大,促进社会融入等方面缺乏破题招数,迁入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饭桌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还不够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民政厅党组会议,研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分管厅领导带队对固原市、中卫市和移民聚集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饭桌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现状进行摸底调研,印发《2023年易地移民安置区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从五个方面加强完善养老服务设施配套设施建设。会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指导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截至目前,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全覆盖,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60%以上的行政村。下发《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统筹资源要素打造“五社联动”示范社区的通知》,推动资金资源向15个移民安置村(社区)下沉,不断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下达2023年自治区本级福彩公益金805万元,支持移民安置区建设2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12个农村老饭桌,支持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6个,实施微志愿服务项目30个。

2.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有短板

(6)针对“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还有较大差距,厅党组在探索养老服务运行、完善发展机制方面研究不够,全区各类养老机构普遍入住率不高,可运营床位28155张,目前仅入住7215人,空置率为74.4%”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约谈会,通报存在问题、进行集体谈话。党组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养老服务处党支部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联合16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短板工程行动方案(2023年)》,明确5个方面26项任务;联合10部门印发《促进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出15条支持举措;下发《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推动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赴长三角地区和北京市学习借鉴发展养老产业经验做法并招商引资,召开养老服务业项目建设招商座谈会,对接中国康养集团等企业并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组织4家养老服务企业参加宁夏与上海、江苏经贸合作暨企业家恳谈会。举办2023宁夏养老服务业博览会暨论坛,与黄河流域九省区签订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与13省市签署旅居养老协议,启动首批赴福建旅居养老体验活动。推动中康养集团全面入驻宁夏,激发养老服务业消费市场和发展潜力。

(7)针对“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还有较大差距,2021年我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交付使用达标率仅为32.43%”问题。

整改情况:联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推动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通知》,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会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部门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办法》,提高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交付使用达标率。多次与相关厅(局)对接协调,召开养老服务设施交付使用协调会,开展联合督查调研,督促市、县(区)分期分批予以交付使用。

(8)针对“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还有较大差距,居家养老工作推进缓慢,适老化改造投入不足,目前还停留在改革试点阶段”问题。

整改情况:推动5个地级市纳入民政部确定的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指导银川市、石嘴山市申报国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地市。印发《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关于优化调整2023年居家适老化改造范围的通知》,召开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推进视频会议,督导各市、县(区)狠抓工作落实。累计投入4189万元、实施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10510户,其中2023年拨付资金2875万元,完成改造6593户,提前2年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

(9)针对“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还有较大差距,养老服务专业护理人员短缺,目前公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多为“4050”人员”问题。

整改情况:会同自治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发《全区养老护理员专业能力和技能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推动大中专院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截至目前,全区有13所大中专院校开设了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印发《第二届全区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指导市、县(区)开展养老护理员全员大培训,举办第二届宁夏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派出代表队参加黄河流域养老护理职业技能交流赛暨陕西省“福彩杯”第六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民政厅与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五市民政局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及市级职业学院,分别签订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政校合作协议。

(10)针对“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推进力度不大,目前,县级未保机构6家,乡镇(街道)未保工作站64家,离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中明确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全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的通知》《宁夏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体系建设观摩,因地制宜加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近两年下拨补助资金4108万元,支持8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243个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定期调度全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乡镇(街道)未保站建设进度,截至目前,全区建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8个(已建成14个,正在建设4个)、乡镇(街道)未保站167个。发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指南》《儿童之家服务指南》《未成年人委托照护服务规范》3个地方标准,指导全区民政系统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

3.落实民政领域改革任务有弱项

(11)针对“推动殡葬改革力度不够,自治区层面没有编制殡葬设施发展规划”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厅党组会、厅务会,对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进行集中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下发《关于开展全区殡葬领域专题调研及清明节祭扫安全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组成2个调研组开展实地调研,压实整改责任。召开现场推进会,督导各地级市加快殡葬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启动自治区层面殡葬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计划2025年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

(12)针对“推动殡葬改革力度不够,节地生态安葬推广率低,2021年银川市节地生态安葬仅有397人,占比5.66%”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厅党组会、社会事务处支部党员大会,专题学习《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密集召开部门联席、媒体通气等会议,全力做好清明祭扫服务保障。举办“慎终追远·礼赞生命”、“感悟生命·绿色清明”清明节地生态安葬暨社会公祭活动,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倡议书,引领殡葬新风尚。调研检查督导沙坡头区、海原县城乡公益性公墓(逝安园)及惠农区、青铜峡市、同心县等县(区)项目建设情况,安排900万元支持3个县(区)新建城乡公益性公墓(逝安园)各1座。举办2023年“世界因生命而融合”主题活动中国主会场暨银川市节地生态示范园开园仪式,大力推行生态安葬。

(13)针对“推进民政法规制度改革不够有力,社会救助、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等民政业务方面尚未出台地方性法规。《自治区公墓管理暂行办法》部分内容与《自治区殡葬管理办法》有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出台后,《自治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没有及时研究提请进行修订,无法适应当前工作需要”问题。

整改情况:分管厅领导带队深入一线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厅党组,做好立法和制定政策措施基础准备工作。会同党委组织部、农办印发《关于规范城乡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意见》等4个政策文件,为基层组织减负赋能。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31个。联合财政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殡葬管理办法》修订初稿,向自治区司法厅致函申请列入修法计划。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明确,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民政厅 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设立殡葬规划用地意见〉的通知》中墓位占地面积予以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救助条例》纳入2024年立法计划,2次召开专题会议、密集开展立法调研,计划2025年1月提交自治区人大会议研究审议。按照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进行补充完善,按程序报司法厅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争取早日纳入立法计划。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够强

(14)针对“宁夏儿童福利院孤弃儿童宿舍设在食堂楼上,存在安全隐患。宁夏陶乐养老服务中心2022年4月富康园三楼楼顶引燃着火,发生安全事故”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厅党组会、宁夏儿童福利院及宁夏陶乐养老服务中心党总支(党支部)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宁夏儿童福利院将食堂楼上住宿的儿童进行重新安置,分流到类家庭养育中心和其他儿童生活区;宁夏陶乐养老服务中心将园区内老人暂时全部转移安置至石嘴山市社会福利院居住,目前园区消防改造已通过消防验收,准备回迁入园区。制定《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1+5”行动措施,印发全区民政系统燃气安全、食品安全、危旧房排查3个“专项整治方案”,编制《全区民政服务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区各级民政部门筹集资金895.06万元,为辖区民政服务机构配置微型消防站等设施设备,补齐短板弱项。

(15)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2019年至2021年,厅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足2次,没有达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2019年、2021年未开展民政领域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厅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等内容,并开展研讨交流。修订《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厅党组会每半年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年底向自治区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报告。每年召开民政厅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厅党组及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述职述责述廉述法内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5+N+2”责任清单》和年度效能目标考核检查重要内容,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实

5.厅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6)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严不实,2018年至2021年连续4年没有结合岗位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厅党组“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处室)负责人所签责任书内容‘一个脸谱’”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厅党组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召开厅党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职能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审定,杜绝“一个脸谱”,召开2023年民政厅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现场签订。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2024年不再签订。

(17)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严不实,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分管项目和资金的副主任10年不交流,廉政风险大”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自治区民政厅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对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干部交流轮岗作出规范。在统筹安排32名机关干部集中轮岗交流轮岗基础上,接续安排3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交流轮岗。坚持边巡边改,巡视期间已将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任职时间较长的副主任樊海涛平职交流至宁夏老年人服务中心。

(18)针对“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监管不到位,对长期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纠正。宁夏社会福利院告状成风,干部群众反映该单位政治生态存在‘山头多’、圈子多、互相踩的风气长期没有得到扭转”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厅党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逐一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指导宁夏社会福利院任免7名干部职务,交流任职8名院内干部,推荐4名干部到厅属事业单位任职。厅党组书记带队对宁夏社会福利院进行蹲点调研,开展谈心谈话、分析查找原因、完善制度机制。指导宁夏社会福利院制定《优化政治生态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系列活动,扭转单位风气,深化整改实效。

6.驻厅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

(19)针对“对系统内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指导还不够,指导民政厅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下属单位监察室作用发挥上还不明显,基层监督力量较为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与监督单位机关纪委联席会议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推进会,督促机关纪委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尽责。依托协作区和民政厅机关党委,对纪检委员、下属单位监察室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专题辅导。抽调民政厅及下属单位3名同志参加以案代训,提高履职意识和执纪水平。印发《民政厅纪检监察人员履职管理实施细则》,不断提升基层监督水平。

7.执行招投标、财经等法规制度不严格

(20)针对“有的问题前改后犯,2021年6月,民政厅修订完善了《自治区民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但同年7月、8月,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招标的2个项目仍存在‘类似业绩作为评分项目’、‘采购单位人员参加评审’”问题。

整改情况: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文件,按照自治区编办批复成立采购和资产管理部;制定《政府采购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两谈话”,签订诚信与廉洁承诺书。自治区民政厅下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对2019年以来实施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项目进行自查自纠;指导宁夏福彩发行中心制定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第三方代理服务机构工作规程、政府采购项目“1+3”工作流程和“三个阶段”审核机制,修订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采购流程图》。

(21)针对“对社会组织监管不到位,民政厅主管的宁夏养老事业发展促进会和宁夏阅海老年服务培训中心等社会组织长期不参加年检,也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黑名单’”问题。

整改情况:对宁夏养老事业发展促进会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对宁夏阅海老年服务培训中心开展清算审计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印发《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区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广社会组织线上年检。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办法》《宁夏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社会组织领域系列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指导各地持续推进不年检、失联“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将“不年检”及“失联”社会组织列入异常名录,在宁夏法治报上予以公告。

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22)针对“2018年以来,民政厅及所属单位仍有一些干部职工因公款旅游、收受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警告以上处分”问题。

整改情况: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银川监狱等地开展廉政教育,4次邀请党校教授、自治区纪委有关领导进行专题辅导。厅党组书记带头与有关处室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为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印发《驻厅纪检监察组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5+N+2”责任清单》,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每季度检查范围。规划财务处严格财经制度规定,严把报销审核关。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党的组织建设还需加强

9.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23)针对“2018年至2021年,‘三重一大’事项除重要人事任免由厅党组研究外,其他事项主要由厅长办公会研究,存在以厅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决策的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集中整改期间,先后9次召开厅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等相关文件内容,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修订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工作规则》、《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和《自治区民政厅干部选拔暨职级晋升工作办法》,印发《民政厅党组会议研究和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建立“一张清单统筹、多部门联合会签、分管厅领导审核、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签”机制,规范厅党组会、厅务会、议事会、专题会审核流程。

(24)针对“厅党组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重大决策指导不到位,所属单位违规决策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厅党组从严整改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3个方面9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厅党组书记带队分别到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宁夏社会福利院开展专题调研,与中心班子成员开展“一对一”谈话。厅属各单位结合反馈问题,组织学习《民法典》等法规,制定《议事规则》等5项制度,重大决策事项及时报厅党组审批,确保做到依法决策。

10.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25)针对“所属单位科级岗位空缺较多,5家事业单位科级岗位共空缺24个,有的岗位空缺长达16年”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增强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执行机构编制规定的责任意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制定印发《自治区民政厅干部选拔暨职级晋升工作办法》,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结合两轮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和落实机构优化调整批复文件,选准配强科级领导干部,调整配备厅属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干部26名、副科级领导干部22名。

(26)针对“宁夏社会福利院五年换了四任院长”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厅党组严格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深入宁夏社会福利院进行调研,广泛开展谈话,了解掌握情况,加强对干部队伍建设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的分析研判,科学配备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制定印发《自治区民政厅干部选拔暨职级晋升工作办法》,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现任宁夏社会福利院院长到岗已2年。

(27)针对“履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不到位,至今没有制定宁夏社工人才长远规划,全区各领域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仅有3075人,高级社会工作师只有2名,社工人才队伍规模小水平低”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今后5年社会工作人才学历教育、培训培养、岗位开发、奖励机制、薪酬体系作出一系列制度安排。采取“线上+线下”方式邀请行业专家分层次分区域对考生进行考前培训辅导,对取得高、中级社会工作师证书人员一次性分别给予6000元、3000元奖补等激励措施,鼓励社会工作各行业领域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截至目前,宁夏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6174名(高级社会工作师6人、社会工作师1066人,助理社会工作师5102人)。持证人数及高级社会工作师人数增幅分别为100.8%、200%。

(28)针对“对所属单位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不力,宁夏社会福利院自行设置‘人事科’并配备负责人,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自行增设‘市场二部’等3个部室。宁夏老年人服务中心机构职能与职责不匹配,业务科室没有担负起养老业务指导性工作”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强化编制意识和法治观念。撤销厅属事业单位自行增设的部(室),报请自治区党委编办印发《关于调整自治区民政厅部分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并严格按照批复内设机构选拔配备干部。指导宁夏老年人服务中心科室的职能分工,选配预防医学专业毕业并具有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干部担任中心班子成员,具体分管养老业务指导性工作;调整2名专业人员到业务科室具体负责驻园养老机构监管工作。

11.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29)针对“机关党委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不到位,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机关党委会传达学习《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印发《2023年自治区民政厅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纪学习教育等培训(读书)班,厅党组书记带头宣讲辅导,组织参观见学、学习体会交流、应知应会理论测试等,提升党员教育培训实效。

(30)针对“党支部‘三会一课’普遍质量不高,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组织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党建工作联系人等10名同志参加区直机关工委支部书记、专职党务干部专业能力培训班,提升抓机关党建能力。汇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用手册》,指导16个党支部制作“一支部一品牌”党建文化墙。开展党务工作者专业能力培训暨党建工作互观互检,党支部书记座谈暨“一支部一品牌”评选。印发《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提升党建与业务融合质效。

(31)针对“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激发社会组织党建活力有短板,‘联建共育’行动推动力度不够,达不到每季度至少一次帮建工作的要求”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定期召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会议,研究分析解决民政厅直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形势。推动落实民政厅直管社会组织党组织“双轨联建 双向相融”机制有效落实,每季度分专题举办“党建小讲堂”。开展民政厅直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激发社会组织党建活力。举办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班1期,选派新任职党支部书记参加“两新”工委培训班2期,把党建工作指导员纳入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组织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对象。制定印发《自治区民政厅直管社会组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台账(模板)》《建立“党建+网格”管理服务模式推动厅直管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督促网格员(党建指导员)每季度开展1次现地指导。

12.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待改进

(32)针对“厅党组对所属单位绩效考核指导监督不够,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评价标准均为自行制定并实施,绩效考核评价的可衡量性不强,助推业绩增长的导向不鲜明;月度考核不公开透明,考核仅凭个人打分,结果也不向干部职工公开”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民政厅党组、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党支部分别组织学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等文件,增强对绩效考核、评价标准的执行力。指导制定印发《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绩效薪资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组织对薪资方案和考核办法进行宣贯,每季度及时将考核结果向干部职工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33)针对“厅党组对所属单位职称评聘指导监督不够,宁夏社会福利院一直沿用十年前的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办法,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使用‘吃大锅饭’,专业技术干部工作积极性受挫”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内部竞聘上岗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提高政策落实能力。结合调研,制定印发《宁夏社会福利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加强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竞聘)工作监督,派员全程参与社会福利院聘任(竞聘)工作,维护干部职工权益,调动工作积极性。

(四)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13.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34)针对“2018年审计署审计发现的‘自治区殡葬协会违规将划拨用地用于经营性墓葬’问题还未整改到位,土地出让手续等尚未办理完成”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自治区民政厅会同宁夏殡葬协会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协调。通过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已完成马鞍山沐露陵园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等手续。

(35)针对“2021年自治区审计厅审计发现的‘陶乐养老服务中心消防验收一直未通过’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厅党组派出工作督导组,对自治区陶乐养老服务中心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从消防喷淋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采暖改造、外立面装饰维修、铺设健康步道等4个方面制定改造计划。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消防改造及新增屋顶防火材料项目,相关工作均于2023年底完成。2024年第一季度,消防改造工程已顺利通过消防验收。

(36)针对“2021年自治区审计厅审计发现的‘截至2021年9月底,西吉县兴隆中心敬老院未按政府要求进行消防改造,救助对象生命健康权益存在隐患’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争取资金270万元,对西吉县兴隆中心敬老院消防安全进行改造提升。结合下基层调研,先后2次对西吉县兴隆中心敬老院消防改造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明确消防改造目标,制定消防改造实施方案。2023年12月底,完成消防改造工程,并通过消防验收。

(37)针对“2021年自治区审计厅审计发现的‘泾源县民政局未与中心敬老院、泾河源敬老院、六盘山敬老院3个敬老院42名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未给敬老院工作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其中:敬老院职工工作年限最长22年,最短工作年限2年’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督导泾源县民政局协调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3家敬老院51名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男59岁及以上,女50岁及以上不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符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人员32名。泾源县民政局已安排资金26万元,为符合条件的32名工作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将持续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驰而不息抓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对尚未整改到位、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加大攻坚力度,力争早日销号清零;对持续巩固的,坚持久久为功,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检验。

(二)严实作风抓推进。进一步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结合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部署,始终保持纠正“四风”的韧劲和恒心,着力解决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三)巩固成效促发展。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把巡视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深化民政事业发展相结合,补短板、提质量。把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落实重点任务、整治不正之风、解决实际问题的推进器,不断开创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反映。

联系电话:0951-5915502(工作日8:30-12:00,14:30-18:30)

邮政信箱: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福路207号民政厅巡视整改办

电子邮箱:nxmztxszgb@163.com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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