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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日期:2022-09-20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处

根据《民政部关于评选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民电发〔2022〕29号)要求,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差额民主择优、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党组研究上报等程序,经全国社会救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9月19日初审通过,拟推荐上报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1个,先进个人3名,现予以公示。

一、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

固原市民政局

二、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

丁薇(女,回族)银川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杜卫红(女)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中心管理岗八级职员

吕惠(女) 吴忠市利通区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中心管理岗九级职员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1日至9月27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内,如对以上推荐对象有异议,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反映。

电话:0951-5915595  5915530(传真)



自治区民政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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