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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2年度第一期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22-06-27 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

各自治区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社会组织创新治理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定于2022年7月上旬举办第一期全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7月3日至7日,共4天(7月3日14:30-18:00报到,7月7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银川能源学院(滨河新区)高端培训中心(银川市滨河新区星河街与汉关路交叉口向南100米)。

三、培训人员

自治区级社会组织负责人共130人。

四、培训内容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解读;社会组织党建创新实践;多重维度下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社会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解读和案例分享;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实施与管理;社会组织公共危机处置与舆情引导等。

五、培训要求

(一)各自治区级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报名参训工作,2021年以来成立的自治区级社会组织原则上必须参加,其他自治区级社会组织自愿报名,每个社会组织原则上1人参加培训。为确保培训质量,全体参训人员须严格遵守培训要求,培训期间不得外出、聚餐。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应向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二)本次培训班的培训费、场地、食宿等费用由自治区民政厅承担,食宿由银川能源学院高端培训中心统一安排;参训学员的往返交通费用由培训人员单位自行承担。

(三)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训人员报到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按报到日起算,1个月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培训。培训期间全体学员需严格遵守培训要求,配合测试体温,佩戴口罩,有序参加培训。

(四)请各单位于6月29日(星期三)11:00前将培训人员回执表发送至邮箱mztshzzfwzx@163.com。如需集中乘车,请在报名回执中注明,并于7月3日16:00前在太阳神大酒店(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23号)集合,统一前往培训地点。

附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

   2.培训人员回执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联系人:苏丽婷  王惠英0951-5915564  5915617


附件1

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名额

序号

单位

名额

1

宁夏体育博物馆

1

16

宁夏企业信用协会

1

2

宁夏亘古奇石博物馆

1

17

宁夏广告协会

1

3

宁夏玖伍壹艺术研究院

1

18

宁夏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

1

4

宁夏绿色氢链能源服务中心

1

19

宁夏植保无人机飞防协会

1

5

宁夏龙王坝乡村振兴培训学院

1

20

宁夏清洁能源产业促进会

1

6

宁夏飞毛腿技工学校

1

21

宁夏托育行业协会

7

宁夏绿水青山公益服务中心

1

22

宁夏有机肥产业促进会

1

8

宁夏南林低碳城市研究院

1

23

宁夏回族自治区健步走运动协会

1

9

宁夏玖号中小企业数字经济研究院

1

24

宁夏中城韧性城市建设防减灾基金会

1

10

宁夏众创空间协会

1

25

宁夏盐池新时代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

11

宁夏科技中介服务协会

1

26

宁夏石嘴山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1

12

宁夏地理标志产业协会

1

27

宁夏尚书地名文化发展基金会

1

13

宁夏路跑运动协会

1

28

其他自治区级社会组织

97

14

宁夏商用密码协会

1

29

民政厅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6

15

宁夏老年健康服务协会

1




合计:130人



附件2

培训人员回执表

姓名

性别

单位名称及职务

手机号码

是否统一乘车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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