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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对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 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拟推荐单位的公示
日期:2022-05-20 来源:儿童福利处(社会事务处)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按照公开申报、公正评审的方式,确定了8家拟推荐单位。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20日至5月26日,共7日。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等,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一、发展示范项目(A类)

1、吴忠市天使儿童康复中心;

2、西吉县蔬菜协会。

二、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C类)

1、西吉县农村妇女创业发展协会

2宁夏昊善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

3、中卫市社会工作服务站

三、人员培训示范项目(D类)

1、宁夏社会组织总会

2、银川市金伯乐职业培训学校

3、银川市青竹职业培训学校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2年5月20日

联系电话:0951-5915519 、5915622,传真:0951-5915708

通信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福路207号

收件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邮编: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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