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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12-01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


各市、县(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厅属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和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民政部要求,现就自治区民政系统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时间安排

“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时间为11月29日(周一)至12月5日(周日)。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社区治理、居民自治的重要论述;

(三)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四)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特别是涉及民政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

四、具体活动

(一)参加全区2021年宪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11月29日至12月5日,动员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在“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开展的“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有奖竞答活动,同时广泛引导和发动社会公众参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开展宪法全屏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厅机关在一楼LED电子屏全屏播放宪法公益广告,其他单位结合实际开展相关活动。

(三)举办2021年自治区民政厅直管社会组织“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厅管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党建工作业务能力。

(四)开展宪法进村(社区)活动。

一是要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主动协调对接司法等法制宣传有关部门,深入社区、家庭,依托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群众讲法治课,打造法治文化阵地。通过社区巡回法庭现场说法,法治文艺作品展演,法治公益视频展播,法治宣传材料发放等形式,利用手机短信、公众号、小程序和网络等新媒体传播介质,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二是要积极引导、鼓励和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司法人员、志愿者,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志愿服务宣讲队等多种宣传渠道,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鼓励通过法律服务咨询、组织观看庭审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居民的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帮助广大居民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

三是抓好城乡社区工作者特别是村(社区)“两委”成员法治培训,学习领会国家和自治区社区治理政策精神,积极开展社区治理热点、难点问题解读;探索智慧社区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以及社区治理中的群众工作新理念与新方法,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是充分发挥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关、社会组织登记机关等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法治宣传教育作用,让群众在民政日常服务管理中了解和践行法治。

五是结合厅党组“送温暖、办实事、解难题、传党恩”活动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通过进村入户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民生惠民政策和民政重点工作督导落实,加强疫情防控等安全管理检查指导,开展党的政策宣讲、督导各项政策落实、帮助解决各类问题,确保党的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五)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参加知识竞赛、微信、支部等形式组织机关人员学习宪法知识、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安全生产等各类法律法规制度,切实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主题,营造氛围。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要求,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突出宣传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的共同责任,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要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在普法中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普法力量,形成普法合力。

(三)创新方法,注重实效。注重民政服务对象法治需求,精准有效提供普法产品,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利用“报、刊、网、端、微、屏”媒体传播体系,开展全方位、全天候、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把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的图片、视频请即时报送,工作总结和亮点工作请于12月8日前报自治区民政厅政策法规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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