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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取消行政职权事项的函
日期:2019-09-17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取消行政职权事项的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要求,现就取消民政系统行政职权事项报告如下:

一、取消事项:“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二、取消理由: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特此致函。


附件:行政职权事项取消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9327


附件

行政职权事项取消表

序号

职权名称

基本编码

职权类型

取消依据

行使层级

意见

1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0108003000

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自治区级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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