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三区”计划受援地民政局,各受援单位,各承接选派任务的社会组织:
为全面检验我区2018年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简称“三区计划”)任务执行成效,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民政厅决定对2018年宁夏“三区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终期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估范围
2018年“三区”计划受援地民政局,各受援单位,各承接选派任务的社会组织和培养社工。
二、 评估时间
2019年6月19日至7月18日。
三、 评估方式
采取受援地民政局、受援单位、承接选派任务的社会组织和培养社工自查自评与民政厅委托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 评估内容及要求
(一)受援地民政局,受援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围绕“三区”计划实施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检查指导、服务质量把关、配合支持项目实施工作及年度培养社工专业发展现状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估。
(二)承接选派任务的社会组织实施项目绩效情况。
1. 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本组织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选派人员的数量、专业资质、服务时间落实及管理情况;财务制度落实情况等。
2. 项目安排部署及工作进度执行情况。是否制定2018年“三区”计划项目总体及各受援地工作实施方案(计划)、专项服务计划(每月/季度/年度),是否严格执行方案(计划)推动工作落实,并建立工作台账等。
3. 专业服务效果及资料建立情况。个案工作方面:对介入的个案进行评估。严格按照申请与接案、预估与问题诊断、制定计划书、开展服务、链接社会资源与协调服务、评估与结案等内容逐项检查。重点检查个案辅导服务策划方案、收集资料、服务流程、各节点服务内容(包括会谈、记录等资料建立)、专业服务介入前后对案主(思想、行为、功能等)产生的积极效果等。小组工作方面:开展小组工作的类型(教育小组、成长小组、支持小组、治疗小组)。小组工作的过程、资料建立及对组员产生的普惠型效果等。社区工作方面:实施社区工作的主要模式(地区发展模式、社会策划模式、社区照顾模式)。社区工作各阶段工作(进入社区、认识社区、组织社区、制订社区工作计划、实施社区工作计划、社区工作评估)常用技巧运用、资料建立及在促进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提升的作用效果等。服务效果须体现的要素方面:专业团队和个人建议或与实施地共同谋划发展模式被相关政府、单位采纳运用及效果等;开展增能资源链接、项目对接、慈善募捐等服务引入的人力资源、物资、资金、项目等惠民情况及效果。
(三)培养社工专业发展情况。 受援地民政局,受援单位、承接“三区”计划选派任务的社会组织对2018年度确定的培养社工开展专业素质和能力提升工作情况;培养社工参加各级、各地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培养社工自身加强专业学习及技能提升情况,目前专业现状。
(四)工作宣传情况。2018年“三区”计划实施工作期间开展的各类宣传活动,特别是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特色活动。有关案例被县(区)级以上报刊、广电等媒体报道情况(须提供证明资料)。
五、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评( 6月19 日至 6月25日)。受援地民政局、受援单位、承接“三区”计划选派任务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内容和签订的《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选派培养协议书》各方的权利义务、目标任务等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评。
第二阶段:结果评估( 6月25日至7月18日)。民政厅委托第三方进行结果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各地民政局和社会组织今后承接中央和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评先评优的主要参考依据。
六、 相关要求
各“三区”计划实施工作责任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此次自查自评和结果评估工作,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密组织,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质量效果,不得走过场。7月18日前,各受援地民政局、承接“三区”计划选派任务的社会组织分别以电子版和传真形式将相关材料(民政局报送综合自查自评工作报告;承接选派任务的社会组织报送项目实施情况自查自评工作报告)报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联 系 人:张维涛
联系电话:0951-5915658 0951-5915659(传真)
邮 箱:mzts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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