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慈善条例》的决定,新修订《条例》将自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是《条例》自2011年颁布实施14年来的首次全面修订,既是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务实举措,也是宁夏结合地方实际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创新。
新修订的《条例》在多个方面实现重要突破。增设“社区慈善”专章,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保障社区慈善发展,系统构建支持社区慈善发展的法规体系,明确鼓励慈善组织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者及社区志愿者加强协作,推进“五社联动”机制进一步制度化、常态化。设立“应急慈善”专章,对重大突发事件中慈善募捐、救助等行为作出明确规范,提升应急慈善活动的透明度与效率。在促进措施方面,《条例》专章明确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具体扶持政策,并通过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此外,《条例》还以立法形式确立自治区慈善表彰制度,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全社会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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