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民政厅联合自治区党委“两新”工委印发《关于分批次明确全区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和主要行业管理部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对第一批直接登记的、脱钩及机构改革后监管责任不清晰的全区性社会组织明确了对应的业务主管单位和主要行业管理部门,40家社会组织找到了“娘家”。
多年来,部分脱钩后无业务主管单位和直接登记的全区性社会组织由自治区民政厅“兜底”管理,存在党建业务“两张皮”现象,严重制约了社会组织长远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民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拉开了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序幕,并再次强调“行业管理部门将社会组织纳入行业管理”。自治区民政厅以开展全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为契机,立足管行业就要管党建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谁靠近谁负责”原则印发《通知》,有力推动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主动认领监管责任。
下一步,自治区民政厅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动进展,采取“成熟一批、明确一批”的办法,逐部门沟通、分批次推进,不断建强条块结合、多方联动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为推动全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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