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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关于组织实施特殊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工程的意见
日期:2024-07-02 来源:中国社会报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组织实施特殊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用足用活用好现有政策,优化创新工作机制,持续针对特殊困难群众开展关爱帮扶行动。

    《意见》从帮扶对象、重点任务、推进机制3个方面对关爱帮扶工程进行安排部署。一是明确帮扶对象。围绕已享受各部门(单位)相关救助政策,赡养人、抚(扶)养人充分履行法定义务后,仍存在依靠家庭和自身无力解决的困难的极少数群众,重点聚焦低保老人照护重大疾病患者(含精神障碍患者)的家庭、一户多残的低保家庭、遭遇突发事件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等8类家庭中的特殊困难群众。二是开展12项行动。由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会同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司法厅等21家部门(单位),立足现有社会救助政策,重点实施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帮扶行动。三是建立7项机制。在现有政策框架下,打破社会救助单线纵向推动的工作模式,坚持党的领导、县区主导、部门联动、精准施策、社会参与,建立联席会议、动态管理、部门会商、联系包抓、宣传引导、社会参与、责任落实7项机制。通过建立自治区联席会议机制,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关爱、早帮扶;建立部门会商机制,原则上每半年会商调度一次;建立联系包抓机制,强化部门包抓和“一户一策”关爱帮扶责任落实;建立宣传引导机制,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建立社会参与机制,鼓励引导慈善企业、社会组织等与特殊困难群众建立“一对一”关爱帮扶关系,精准匹配公益慈善资源;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压紧压实市、县(区)主体责任和部门(单位)主管责任,形成横向协同、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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