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的有关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若干措施》,明确为全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600元。按照每人每月发放200元标准,从6月开始,连续发放3个月,持续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全力打好基本民生保障战。
6月至今,全区22个县(市、区)和宁东管委会民政、财政部门已全部完成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工作,发放资金共计2.4亿元,惠及全区40.2万的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开展实物救助399户,发放米、面、油等救助物资11.4万元。实施临时救助1.48万人次,人均救助水平达1872元,其中各地民政局通过与相关部门信息比对、主动筛查等方式,为全区生活困难的未参保失业人员698人、未就业大学生294人和因疫情临时遇困外来人员192人开展临时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下一步,自治区民政厅将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对民政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撸袖实干、狠抓落实,持续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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