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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守住守牢民生底线让困难群众幸福生活成色更足
日期:2022-08-01 来源:中卫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打好“七大战役”,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中卫市民政局持续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守牢守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切实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落实政策“保民生”。为落实“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要求,按照区、市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印发《中卫市基本民生保障战工作方案》《中卫市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15条措施》,全力保障好群众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截至目前,发放各类救助资金32373万元,其中:城乡低保8.76万人发放18104万元、高龄津贴0.79万人发放1458万元、特困供养0.19万人发放资金822万元、临时救助1万人,发放资金1413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4.07万人次发放资金2782万元、孤儿1383人发放资金732万元。

健全机制“防返贫”。印发《2022年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分工方案》《关于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等,指导县(区)对低收入重点人群进行防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截至目前,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分别纳入农村低保583人、492人、582人;移民村困难群众纳入低保1.36万名,累计发放6700余万元,有效防止规模性返贫和新的致贫问题的发生。

优化救助“提效能”。持续深化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规范办理流程,简化优化救助程序,健全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动态管理下的救助对象进退有序,确保救助精准高效。全市新增低保2759人,退出低保3885人。

深化改革“顺民意”。发挥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作用,优化救助流程,实行“分级审批”“主动救助”“先行救助”,全面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对因疫因病因失业等导致生活临时困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确保受助有门、受助及时。推进临时救助制度取消户籍地、居住地限制,由急难发生地给予救助,非本地户籍实施临时救助825人。

走访慰问“暖民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大提升行动”,落实落细各项救助政策,印发《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取暖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孤儿养育津贴等标准的通知》等,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从今年1月份起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650元;将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456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5520元,分别比上年度增长8.3%、21%。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9360元提高到1014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5928元提高到7176元。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加大对两补对象信息的动态监测和保障。全市新增、停发残疾人两项补贴1404人、11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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