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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启动首批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计划
日期:2022-06-20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决策部署,自治区民政厅依托自治区人才项目及专项资金支持,启动首批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计划,完善社会工作人才体系建设,推进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明确人才培养目标。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为平台,选拔培养一批具有扎实社会工作理论知识、丰富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较强社会工作研究能力,能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技巧处理各类复杂问题,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青少年服务、社区矫正、禁毒、家庭教育等领域社会工作督导人才30名。其中一线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6名,乡镇(街道)及城市社区“两委”成员中级持证人员4名,民政系统及其他社会工作行业领域10名。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选定入围督导人才培养对象名单,培养周期为期半年。

严格人才培养条件。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突出思想政治、职业资格、专业实务、人才锻炼,在民政及相关事业单位、高校、乡镇(街道)、城市社区和社会组织中,优先选拔培养取得全国中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直接从事社会工作理论研究、实务或行政工作5年及以上;或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职业资格水平证书,有3年以上社会工作实务经验,有2个以上成功社会工作案例的人员。

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坚持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培养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综合集中培训,在职实习、小组工作坊、行动研究等方式,建立线上线下陪伴式督导培养模式。区外师资团队主要负责线下集中学习,区内师资团队主要负责陪伴式督导学习,以小组为单位,指导被培养人员在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和本职工作中开展督导。参培人员及所在单位承诺其全程参与,认真完成个人学习、社工实务、社工督导、项目评估等培训计划,撰写“我与社会工作”实践记录30份,开展课题研究提交论文一篇参与答辩,考核通过后颁发督导证书,建立自治区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库。

建强人才培养团队。组建由兰州大学、云南大学、宁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甘肃政法大学、兰州财经大学社会工作领域知名教授,全国社会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闽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三区计划”受援社工团队组成的师资团队。组建自治区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从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师、民政系统业务主管领导、基层社区工作人员、社会组织资深管理人员、项目执行方负责人等多方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遴选培养人员,跟进培养进度,考核项目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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