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召开2021年度厅直管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总结回顾2021年厅直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听取27个实体型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进行现场点评,组织民主测评。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副书记、委员,实体型党支部书记和部分党务干部参加会议。
2021年,在自治区民政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综合党委的带领下,厅直管社会组织对标“五强五促”要求,在抓党史学习、抓责任落实、抓党建引领、抓依法治理、抓融合发展上下真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分别在全国民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全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交流,主要做法和经验得到了民政部李纪恒部长的充分肯定。
2022年,厅直管社会组织党组织要以这次述职评议考核为契机,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推动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要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登记管理机关是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唱响“社会组织跟党走”的主旋律,健全党建工作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章程、年检、评估“五个同步”。扎实开展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培训,加强学习、锤炼党性,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要进一步提升“两个覆盖”质量。深化“党建引领筑牢根基”联建共育成果,建立“党建+网格”模式,实行党建指导员、网格员挂牌管理,实现党的工作高质量全覆盖。通过定期集中摸排和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派驻建等多种方式,落实“应建尽建”要求;指导功能型党支部通过发展党员、转入党员组织关系等方式,实现向实体型转变,推动党的组织从“有形”向“有效”覆盖转变。
要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抓住党支部书记“关键少数”,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责任“链条”,建立基层党建“问题、任务、责任”三项清单、健全“月清单、季督导、半年现场推进、年终述职考评”工作机制。高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大从产业工人、高知群体中发展党员力度。开展党员“三亮”(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模范岗”等,上岗接受群众监督,让党员在重大任务中,勇挑重担、冲锋在前。
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活动,列出“时间表”,探索建立“党建+公益”“党建+慈善”等党建工作模式。在工作载体、活动方式、服务内容等方面多思考多研究多创新,按照“一支部一品牌”的目标,打造一批体现行业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选树一批全区“两新”领域和直管社会组织领域的“党建工作示范点”。
要进一步加强互促共融。坚持党建领航,围绕业务抓党建、依靠党建促业务,引导社会组织积极投身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实现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同落实、双促进。全面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加强对重大活动的政治把关,有效防范意识形态风险,为中心大局服务,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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