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社会工作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有效整合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和项目资源,发挥社会工作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12月6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自治区社会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民政厅主要负责同志为召集人,成员由24个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民政厅。
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社会工作发展,研究解决社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议拟出台的社会工作重要政策措施,分解落实各部门推动社会工作的职责任务;拟定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社会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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