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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厅制定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日期:2021-02-18 来源:

2月3日,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实施为期三年的专项行动,推动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在基层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

《实施方案》提出,通过明确培育发展导向、制定培育发展规划、完善培育发展机制、落实培育发展资金等措施,到2023年,全区社区社会组织的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各类特殊群体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区社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和发展更加健康有序、富有活力。

《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县(区)要充分认清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社区社会组织的地域分布、服务类别、业务领域等实际情况,将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融入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两大工程之中,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细化工作措施,积极争取各项政策支持。确定重点培育发展生活服务、公益慈善、文体活动、专业调处、法律咨询五类社区社会组织。明确借助推进社区、社团治理深入开展,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街道(乡镇)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工作的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力度。指导街道(乡镇)紧盯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将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全面纳入社区治理工作,作为提能减负充实力量的有效途径,利用各种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有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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