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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民政局力促社区综合治理见实效
日期:2020-10-09 来源: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社区治理,不断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平罗县民政局对标对表社区治理任务,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社区综合治理试点工作见成效。

一是建立落实责任清单,推进“减负增效”不松劲。将《平罗县关于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工作方案》清单化,严把任务、严把环节分步落实。按照自治区确定的服务事项和证明事项清单,厘清城关镇与试点社区、部门的职责,将原有的61项服务事项精简为43项,清理18项;将原有的71项证明事项精简为12项。对未纳入保留清单的证明事项,社区不再出具或配合出具。对外省(区、市)要求提供而未纳入保留清单的证明事项,社区本着便利群众的原则据实提供。全面清理社区乱挂牌问题,试点社区门头只悬挂社区居委会、社区支部委员会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牌匾。

二是强化社区党建引领,提升“网格化”服务水平。将三个试点社区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部,各成立2个居民小区(网格)党支部,分别成立23个楼栋党小组,培树若干党员中心户,形成社区党总支—居民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四级服务格局。规范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程序,建立以居民小区党支部为主导,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业主及共建单位等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提升网格化服务水平,对试点社区网格重新划分,针对新增小区、原有网格设置过大等问题,按照500户左右设置网格,新增7个网格,配齐网格服务人员,有效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三是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典范”带动作用。将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共建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片警、小区志愿者、在职党员等各方力量全部纳入小区治理队伍,设立楼栋长,实现网格管理到楼栋,由居民小区党支部领导指挥、调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每年确立社区治理有特色的社区作为典范,开展互学互鉴活动,以点带面,在“学”与“践”活动中,推进社区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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