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推进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和以案释法工作,近日,自治区民政厅组织3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银川铁路法院在金凤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庭审旁听活动。
本次庭审的案件为某公司诉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因违法查封引发的行政赔偿案,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分管领导出庭应诉。案件的诉讼焦点为行政处罚涉及案件赔偿金额的认定,该公司不服行政机关行政赔偿答复意见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围绕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审判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展开调查、审理,整个过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庭审氛围庄严和谐,庭审程序严谨有序,庭审方式公开透明。
参加旁听庭审活动的同志一致认为,旁听庭审是最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零距离”接触法院庭审活动,深刻认识到法院庭审的庄严性严谨性,感受到法律的严肃与公正。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既是对民政厅依法行政工作的检视,也是对民政干部职工的教育鞭策,使大家充分认识到职权法定、法无授权不可为和坚持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切实强化责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增强了民政干部的法律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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