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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三项重点 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日期:2020-06-18 来源: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自治区民政厅坚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基础上有序恢复民政领域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坚决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聚焦脱贫攻坚,织密民生保障网

(一)坚决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召开支持西吉县打赢脱贫攻坚座谈会,制定民政领域2020年脱贫攻坚22项重点任务、支持西吉县兜底脱贫26项措施。扎实开展“四查四补”,查找救助对象是否准确、保障是否及时,兜底政策是否落实、资金是否到位;补群众损失、补管理漏洞、补政策短板、补服务弱项。印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回头看”工作方案》,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对2018年以来退出农村低保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进行全面复核,对全区1.88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返贫风险较高的1.3万脱贫人口和2.2万建档立卡边缘人口,逐户逐人进行全覆盖摸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按程序纳入相应兜底救助范围,确保各类重点对象“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认真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提请自治区党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全面提高城乡低保、孤儿养育、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标准。连续四个月启动物价联动机制,1-4月份,为全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49.2万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574.3万元。对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的救助对象,按照城市不低于3000元、农村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将因务工、探亲、旅游等滞留在我区外来生活困难人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家庭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延长渐退期,待疫情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出手续,增强其就业稳定性,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截至目前共下达社会救助资金23.84亿元。

(三)提升特殊群体关爱“民生温度”。公布全区各级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热线电话,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投诉举报、求助受理等服务。运用全区救助信息系统我的宁夏APP平台开展网上申请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取消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对已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视情延长动态管理定期核查时限发挥临时救助备用金作用,对特殊情况需立即救助的采取“先行救助,后补齐手续”方式解决生活困难。实行分组包片,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落实照料服务责任。对儿童和残疾人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核实、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确保不漏一人;建立留守儿童“三包一”工作机制,确保每一名留守儿童有一名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包抓、有一名村(社区)人员联系、有一名村组网格员服务;对因家庭成员患新冠肺炎或隔离等原因导致无人照料的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孤儿、流浪乞讨等重点人群,加大排查力度,开展关爱服务。目前,各级民政部门累计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9.9万人次,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救助金及测温仪、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和米、面、油、蔬菜等生活物资 4718万元,以实际行动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关爱。

二、聚焦特殊群体,创新政策精准帮扶

(一)坚守儿童生存发展底线。加大对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救助保障力度扩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将生活困难家庭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养育津贴保障范围,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津贴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持续做好“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等项目,助医项目由孤儿拓展到更多困境儿童,助学项目覆盖所有孤儿。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筹措资金1000万元,用于全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和困难帮扶等服务,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开展“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关爱服务不漏一人。

(二)建立健全残疾人福利制度。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员会等5部门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在贺兰县、西吉县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试点,积极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城乡低保对象或属于建档立卡的精神、智力、肢体残疾人提供照护服务。在西吉县开展深度贫困家庭精神障碍患者救助行动试点工作,达到“救治一位精神患者,助推一个家庭脱贫”的目标。大力实施“福康工程”,为贫困重度残疾人实施手术矫治治疗和康复训练、配置康复辅助器具,助力贫困残疾人精准康复。

(三)促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提质增效。联合11部门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通过开展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落户安置、源头治理、提升救助管理干部队伍素质六大行动,全面提升救助管理服务水平,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有更多的获得感。

(四)做实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防控措施。建立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精神卫生、殡葬服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防控机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有序恢复机构工作秩序,确保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有序提供服务,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三、聚焦养老服务,着力提升为老服务质量

(一)夯实养老服务资金项目保障能力。下拨2020年养老服务项目资金22206万元,确保养老服务设施项目不受疫情影响。疫情防控工作转入常态化后,积极推动50个农村老饭桌、26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个养老机构护理楼项目建设。实施敬老院改造工程和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提升现有敬老院照护能力,不断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兜底保障。支持和帮助民办养老机构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

(二)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制定《全区2020年养老院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加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拟提请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下拨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床位补助资金190.4万元。开展民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为35家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保险,提升民办养老机构发生意外责任风险时的应对能力和善后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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