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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民政局积极做好急难救助工作
日期:2020-03-25 来源: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青铜峡市民政局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坚持疫情防控和兜底保障两手抓、两不误,及时印发通知,指导各乡镇切实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启动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需要救助的,及时启动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现金救助或实物救助。对因患新冠肺炎或因疫情防控造成家庭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采取“先行救助,后补齐手续”方式,解决需救助家庭的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对因疫情造成生活困难的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有关镇、街道、农林场)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疫情防控期间对重点救助对象发放生活用品价值10.8万元,救助全市特困供养人员464人次,发放补贴59万元。

建立社会救助审批“绿色通道”。组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多种方式,了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家庭生活状况,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等措施予以救助,确保“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全面开通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快捷通道,按照“特事特办、先行纳入”原则,简化社会救助审批程序,对临时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申请,取消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采取个人承诺方式,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审批,先行给予临时救助,疫情解除后补齐相关手续。对已经纳入低保和特困的困难家庭,视情况延长动态管理定期核查时限,暂停2020年第一季度复核复查动态管理工作。

织密扎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网。联合青铜峡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60元提高到6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800元提高到4560元(残疾人标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新标准将于2020年4月全部执行到位,并对2020年1-3月差额部分进行补发。低保标准提高后,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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