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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在省级层面出台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日期:2020-03-02 来源: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民政领域各项制度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深化民政部蹲点调研宁夏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2月20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对民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一是为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明确政策支撑。《意见》是继2017年9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就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研究出台的又一部规范性文件。《意见》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重要性基层民政工作的重点任务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优化基层民政工作发展环境4个方面提出了14条措施,将责任细化到各市、县(区)及自治区16个部门(单位),为引领全区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具有很强的引领推动作用。

二是为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明确重点任务。《意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批示精神,从完善县(市、区)社会救助、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基层养老服务保障三个机制,创新民政兜底脱贫攻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两项政策,提升基层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监管和社会工作两个水平,作出了具体部署,细化了具体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是为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明确发展方向。《意见》着眼广大群众对基层民政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服务规范化、管理信息化、队伍专业化建设三个方面提出了实现民政业务“一号一网一窗”通办统筹实施“互联网+民政服务”完善民政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加大基层民政培训力度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一系列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一系列措施,实现基层民政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有手段办事、有章程办事、有能力办事。

四是为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明确保障措施。《意见》从压实领导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加大保障力度强化考评推进四个方面对各级政府和责任部门提出落实要求。明确全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积极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整合资源,切实提高基层民政服务效能;全面落实基层民政各项政策措施,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的督查考核,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基层民政工作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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