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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厅出台三个办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日期:2019-11-22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为规范民政领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解决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自治区民政厅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

“三个办法”以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为目标,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对公示主体、内容、形式等作出明确规定,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使执法者不能越界,执法决定公正合法适当。

为确保“三个办法”落实,制定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流程图、文书样本,统一规范了文书格式;编制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文明用语。“三个办法”的全面推行,将对我厅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为,促进我厅执法队伍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强化执法监督等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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