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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厅对村民自治领域重点村开展提级督办
日期:2019-11-21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近日,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自治区民政厅会同市、县(区)相关部门采取走访群众、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村委会班子发生涉黑涉恶问题的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大新村5个村民自治领域重点村进行了现场督办督导

今年以来,自治区民政厅紧盯全区村民自治领域5个涉黑恶问题的村委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群众满意度等情况,通过提级督办,落实各级责任,在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化解矛盾、规范服务等方面狠下功夫,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5个村委会全部完成了缺额补选,全面加强“两委”政治建设和制度建设,确保了全村各项事业发展稳定。督办组对个别重点村村监会建设不规范、村规民约制定针对性不强、村代会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现场给予指导和纠正。同时,就继续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规范村民自治议事流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一是要持续跟踪指导。市、县()要持续加强对重点村的指导力度会同镇党委政府,加强班子建设,在落实各项党建制度和基层民主制度方面下大力气,修复基层政治生态。二是要重塑良好形象。重点村要在镇党委的指导下,在彻底解决前任班子遗留问题方面持续用力,全面加强“两委”班子政治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入户宣传和联系群众,重新树立基层组织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三是要加强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县级推进55124模式”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在规范落实上下功夫,逐步提高“两委”合力和领导乡村振兴的能力。是培养后备人才。从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致富带头人、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群体中选拔优秀人员作为后备力量进行培养,建立村(社区)“两委”后备人才库,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调整五是要壮大集体经济。在各级政府资金支持下,通过壮大村集体经济,补足经费缺乏等短板,逐步提高带领全村实施乡村振兴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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