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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民政厅举办全区民政法治培训班
日期:2017-05-23 来源: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民政工作会议和全国民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全区民政法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推动民政法治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5月15日至17日,宁夏民政厅举办了全区民政法治培训班。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万虎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自治区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处长陈大力、自治区高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吴峰、民政部政策法规司法制一处副处长李威应邀讲授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相关内容。

  王万虎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社会建设和民生建设,完善的民政法治已经成为民政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民政部门要增强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务实有效的举措,把民政法治建设作为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针对我区民政法治建设还存在“重立法、轻执行”、“重实体、轻程序”的薄弱环节;少数干部对民政业务的法律、法规以及一些规范性文件学习不够,理解不透,运用不准确的情况;基层行政执法力量还比较薄弱的现象,王万虎副厅长要求,一是要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围绕民政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社会专项事务等民政重点领域立法,构建完备的民政法律体系。二是要健全完善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等要求,推进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尊重并严格执行生效复议决定和法院裁定,主动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三是要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实施全区民政系统“七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多渠道、多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增进社会各界对民政法规制度和重要政策的了解、支持和普及。要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把民政法规制度学习列入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新任公务员等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度,制定法治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通用、专门和新颁布的法规制度专题培训,切实推进民政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

  陈大力处长全面分析了自治区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特点,阐述了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应把握的重要原则,如何准确运用法律规定,做出正确的行政行为,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数量等。吴峰审判员介绍了全区行政诉讼案件的现状,分析了近两年我区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的原因,介绍了新《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诉讼的新规定,并对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应把握的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李威副处长介绍了全国民政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有关情况,分析了民政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特点,并对民政三个重要工作领域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进行了分析,阐述了如何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列举了三个需探讨的法律问题。三位老师的授课主题鲜明、内容充实,不仅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政策性,而且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操作性,为进一步推进民政法治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实践借鉴,对提高我区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全区各市、县(区)民政局、民政厅机关及厅属各单位分管法治工作领导、从事法治工作人员80余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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