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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通知
日期:2015-03-11 来源:

宁社建办发〔2015〕3号

各市、县(区)党委、人民政府:

  2014年以来,各地党委、政府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提高村级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宁党办〔2013〕58号)的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以下简称村代会制度)取得阶段性成效,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做实村代会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全面提高思想认识

  村代会制度作为依法保障村民民主决策涉及自身利益关系的村级公共事务、公益事业、集体经济事务等重大事项的重要制度,是实现村民自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自治区党委、政府连续两年,将做实村代会工作纳入农业农村和平安宁夏建设工作进行重点考核。今年,各地党委、政府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做实村代会制度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面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加强基层民主协商和依法自治的具体举措、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夯实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基础,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加以全面贯彻和深化落实,切实推进村级“四个民主”建设工作进程,不断提高村民自治的整体水平。

    二、 以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一)组织开展好“回头看”活动。2014年以来,各地结合实际,通过细化工作方案、强化督导检查、加大培训教育等措施,做实村代会制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党群干群关系得到逐步改善,群众政治参与热情逐步增长,群众民主权力得到逐步保障。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村民代表推选不广泛、工作职责不清、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议事程序不规范、村代会和民主议政日界限不清、会议记录不规范和资料不全等问题。各地要按照“查问题、找差距”的原则,自3月中旬至5月上旬就做实村代会制度集中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重点查找以下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村民代表的推选程序、代表人数、人员结构、作用发挥、学习培训等基本情况;村代会的制度建设、议题收集、召集次数、议事程序、会议资料、会议记录、资料归档等规范情况;议定事项的监督程序、公示公开、群众告知、群众满意度等民主监督情况。各地要将“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准确查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于5月底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自治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民政厅)。

  (二)理顺规范两个方面工作机制。各地要重点理顺村“两委”及村“两委”会议、民主议政日与村代会制度工作关系和运行机制。一是理顺村“两委”与村代会的工作机制。村“两委”对村代会有领导协调、组织召集等职责,村委会做好村代会决议事项的组织实施和向村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村“两委”既要履行好职责,又不能替代、干涉村代会的职责。二是理顺三个会议的工作机制。当前,各地大部分村在每个月25日召开“两委”工作会议、民主议政日和村代会,但存在三个会议组织不力、职责不清等现象。各地要切实明确和理顺三者之间的关系,按照自治区58号意见要求,严格按照“五步工作法”的程序,在村“两委”会议和民主议政日上进行广泛讨论和科学“提出议案”,做到“议而不决”,将需要决定的议案交由村代会民主议定。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个会议依次召开、会议主体分类确定、参会人员分别参加”的原则执行,努力形成“村党组织领导、村民代表会议议定、村民委员会执行、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的村级治理结构”。

  (三)加强培育典型示范引领工作。各地虽然在做实村代会制度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和经验,但在培育典型、示范引领、工作深度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挖掘。各地要结合实际,根据各村经济社会状况、民主参与程度等方面情况,从村代会的代表产生、作用发挥、学习培训、制度建设、工作程序、民主监督等各方面,选择一批村进行重点培育和全面规范,并选择2-3个程序规范、效果明显、群众满意的具有代表性的村,对其整个工作情况进行全程影像录制和刻录光盘。同时,各地要善于发现和挖掘在做实村代会工作中,深得群众拥护的优秀党员干部、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等个人典型。6月底以前,请各地将集体和个人典型影像录制光盘和材料报自治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统一筛选和审定后,向全区进行统一推介和宣传表彰。

  (四)注重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做好民主监督工作,是做实村代会制度的重点和关键所在。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村民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监会)的职能作用,在做好日常村务公开监督工作的同时,切实把村代会工作的全过程放在民主监督的范畴。一要加强村监会组织建设。要规范村监会机构设置,配强配齐村监会人员,切实将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推选出来。对不积极履职、长时间脱岗的村监会人员,要按照法定程序终止其职务并及时进行补充推选。二要切实发挥村监会的监督作用。除日常监督本村集体财务活动和村务管理工作外,要按照“五步工作法”对村代会全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乡镇纪委(纪工委)反映并协助调查,及时向村民公布监督结果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三要准确定位村监会的职能,处理好“不参与、不干涉”等关系,切实主动支持和配合村“两委”正确履职,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决策管理,不干涉村“两委”日常工作。

  (五)切实推动具体工作细化落实。推动做实村代会制度落实,就要从工作细节入手。自治区将具体细化和详细制定做实村代会制度的村代会决议事项清单、具体工作流程图、会议记录模板、重点政策问答等一系列具体工作指导样本,各地要结合当地和各村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措施,手把手指导各村把具体工作细化到最细微的程度,切实在全区形成抓具体、抓细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有力解决村代会制度的“做实”问题。

  (六)建立健全制度力促长效发展。各地要把建立健全制度作为力促做实村代会工作长效发展的重要任务加以落实,切实以制度来规范村代会工作。要根据实际,科学制定以下各项制度:建立村民代表培训制度,通过多种层次和内容丰富的培训切实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建立会议召集制度,确保村代会按照实际需求和时间节点及时召集和研究决策;建立会议公示和备案制度,切实做到公开全面及时、群众广泛知晓、记录如实详尽。

    三、 以严格高效的监督机制,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做实村代会制度的组织领导,将其作为夯实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加大推进力度,制定具体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各地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主动作为,切实形成“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政主动牵头履职、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群众积极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要把工作实绩作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部门配合。各地要重视和发挥各有关部门的协作联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地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承担起综合协调的职能,及时协调和汇报解决部门联动中的具体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根据各自职能和责任分工,从体制机制、政策制度、项目资金等方面认真制定工作推进方案。

  (三)强化监督考核。各地要建立严格的市、县(区)、乡镇三级联动监督机制,定期对村代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逐乡逐村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对部门配合不主动、乡镇组织不得力、村实施不到位等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和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要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在年中和年终进行全面考核,将其作为部门、乡镇和个人评先评优及村“两委”成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将本地工作督查的整体情况,在每个季度末上报自治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随机督查、年度考核、验收考评等方式,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抽样督查,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专题报告,在全区进行通报表彰和批评,并作为对各地农业农村工作和平安宁夏建设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基础保障。各地要加强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宣传培训、监督检查、典型培育、村级组织运转等方面的资金和人员投入,切实为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工作提供基础保障。要结合自治区民生计划农村社区服务站、农村老饭桌等建设项目,加大规划工作力度,加大地方配套资金力度,夯实做实村代会工作基础服务设施的阵地基础,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的议事环境和公共服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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