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社会福利院2020年
精神科医生招聘公告
宁夏社会福利院是自治区民政厅直属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增挂宁夏民政厅民康医院、宁夏荣军康复中心。主要任务是收治全区城镇“三无对象”中精神障碍患者、宁夏儿童福利院18岁以上的孤残青少年、全区现役及复退军人精神障碍患者,同时面向社会提供精神卫生服务。单位占地75亩,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现有职工261名,年收治各类重症精神障碍患者1800余人次,年门诊诊疗15000余人次。现结合单位用人需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精神科医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精神科医生2名,占用控制编。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 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5.必须服从分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岗位条件
精神科医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年龄35岁及以下(1984年8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及以下(1979年8月1日后出生),有精神科工作经历者优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五、报名方式和程序
1.报名方式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
报名日期: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7月31 日16时,逾期不再补报。
2. 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8月3日9:00—16:00。
地点:宁夏社会福利院学术报告厅(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799号多功能厅二楼)。所需材料: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不退还),同时携带1寸照片2张。报名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资格要求,不予报名,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报考人数应超过或等于岗位设置数的2倍。
(一)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择期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按高分至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前6名进入面试,达不到6名的,以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笔试成绩公布后择期进行。
(三)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1:1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八、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通过后择期安排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替补。
九、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占用单位控制编。工资福利待遇同院内控制编人员,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相关说明及联系方式
报考人员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宁夏社会福利院公众号(NXSHFLY3073001)是本公告发布的官方平台,请应聘者注意识别。
联系电话:0951-3062677
18295079057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799号综合楼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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