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夏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加强全区福利彩票销售场所(以下简称销售场所)管理,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制定全区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的发展规划、市场布局、建设标准和管理制度,对全区销售场所的彩票销售、形象建设、营销宣传、业务培训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考核。
第三条 各服务管理站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负责实施辖区销售场所的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销售场所是指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范围内依法依规设立的福利彩票销售场所。
第五条宁夏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管理均适用本实施细则,全区福利彩票机构工作人员、代销者及销售人员应认同并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销售场所设立
第六条 销售场所的设立应按照“依规设立、分类管理、公开征召”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状况、市场环境、人口数量、网点密度、便利程度等因素。
第七条 申请人条件:
(一)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三)申请人应为非国家公职人员;
(四)自愿认同并遵守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诚信守法;
(五)申请人可提供满足福利彩票销售需要的场所;
(六)申请人有从事福利彩票代销业务相应的资金;
(七)自然人申请流程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本人必须参与销售场所经营;
(八)如某区域同时出现两位以上(含两位)条件近似的申请人,优先考虑具备彩票销售能力的残疾人、退役军人、具有销售工作经验或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请人。
第八条销售场所设立应按照宜专营则专营、宜兼营则兼营,专营为主、兼营为辅的原则,根据销售场所销售方式的不同,实行分类分级差异化管理。
第九条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
(一)近五年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自然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原件和1寸证件照1张;
2.法人申请者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证明。
(三)申请流程通过中心审批后,申请人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场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四)申请人须提供资料原件用于审核,并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申请资格,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申请人承担。
第十条销售场所设立的条件:
(一)具备固定的场所(场地),不属于临时建筑或政府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符合销售场所距离设置要求;
(二)配有专人负责销售福利彩票;
(三)属于合法合规建筑或场地,符合治安、消防、城市管理等要求,具有相关房产证明或房屋(场地)租赁合同;
(四)室内外均能按标准布置张贴中国福利彩票的形象标识;
(五)位于通信网络覆盖范围内且信号稳定,适合人员驻留,便于电子设备及热敏纸存放;
(六)专营销售场所实际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兼营销售场所要具有销售福利彩票的独立区域,放置福利彩票销售设备和即开票柜台,留有安装福利彩票销售场所门头、背景形象墙的空间;
(七)符合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网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
(八)具备新型销售场所和即开票户外销售场所相应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销售场所距离设置:
(一)福利彩票销售场所与学校、幼儿园正常出入校门的距离保持200米以上(以沿道路正常交通步行的最近距离计算,此距离限制不包括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托管机构等)。
(二)福利彩票销售场所之间的距离设置分地域分类型确定。
1.银川市三区城区范围内,原则上与现有的销售场所之间距离保持200米以上;因优化和调整销售场所布局等实际工作需要的特殊情况,由辖区服务管理站集体研究确定。
2.银川市三区以外区域及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辖区,原则上与现有的销售场所之间距离保持300米以上;因优化和调整销售场所布局等实际工作需要的特殊情况,由辖区服务管理站集体研究确定。
3.即开票销售网点与现有销售场所之间的距离保持50米以上。
4.普通乡镇设立销售场所1-2个;对于人口数量多、经济发展情况良好的乡镇,服务管理站可适当增加销售场所设立数量。
(三)直营和商业综合体内设立的销售场所承担着福利彩票形象展示、公益宣传、丰富购彩体验和拓展销售渠道等职责,原则上与现有销售场所之间距离不受限制。
(四)中心委托授权第三方公司设立的销售场所,应严格执行距离设置规定,由辖区服务管理站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销售场所设立流程:
(一)提交申请。进入“宁夏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申请信息登记系统(https://support.nxlottery.cn/flcp)”,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申请登记。
(二)初步审核。服务管理站审核申请信息,向申请人宣贯相关政策及管理制度,告知申请人代销合同主要内容及需要准备的资料。申请人自愿接受相关制度的管理与约束并能提供所需资料,方可预约实地审核,否则将视为申请人自愿放弃本次申请。
(三)实地审核。
1.实地审核时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场,配合服务管理站工作人员完成审核。此项工作应当在预约实地审核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实地测量申请地址与现有销售场所、中小学校、幼儿园之间的距离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现场审核申请资料原件,如发现申请人条件、申请资料或申请地址不符合要求,则审核不予通过;
4.已通过实地审核的申请地址,如有其他申请地址审核,应当与其保持不低于现有销售场所的距离。
(四)信息公示。实地审核通过后,宁夏福彩微信公众号公示申请人及申请地址信息,公示期为3个自然日。公示期内发现不符合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申请条件的情况,则该申请流程将被暂停或取消。
(五)提交审批。申请人及申请地址信息面向社会公示后无异议,服务管理站通过宁夏福彩运营平台发起申请流程,提交中心逐级审批,办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六)签订合同。申请流程通过中心审批后,申请人向服务管理站提供申请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服务管理站与申请人签订福利彩票代销合同。
(七)领取设备。申请人向宁夏福彩中心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领取保证金收据和销售设备。
(八)装修建设。代销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照福利彩票销售场所建设相关要求进行装修(房屋租赁及装修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并在30个自然日内通过服务管理站验收,服务管理站在接到验收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九)培训考核。申请人及销售人员必须参加服务管理站组织的理论知识及实操培训,并通过考核。
(十)发证销售。培训考核通过后,服务管理站向申请人发放中国福利彩票代销证,开通福利彩票销售权限。
(十一)风险提示。申请流程未通过中心审批前,申请人请勿提前租赁或装修销售场所。
第三章 销售场所建设
第十三条 销售场所应当参照《中国福利彩票实体店空间设计规范手册》《宁夏福利彩票销售场所规范化建设手册》及服务管理站提供的建议,进行场所内部环境、外部形象装修建设。第十四条 销售场所应当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视频监控设备,销售人员必须熟知使用方法,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 销售场所的内部环境、外部形象、服务设施应与不断发展的彩票市场相适应,销售场所应保持干净整洁,福利彩票标识清晰、相关设施完好齐备。第十六条 销售场所应当在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中国福利彩票代销证。
第十七条 销售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张贴“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及兑奖”、“理性购彩 量力而行”等提示语。
第四章 销售场所的迁移
第十八条 销售场所未经中心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地址。销售场所迁移之前必须先向服务管理站申请,服务管理站同意后提交迁址流程报中心审批,审批通过后,销售场所方可迁移到新地址,审批流程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
第十九条 销售场所迁移的新地址应当按照《中国福利彩票实体店空间设计规范手册》《宁夏福利彩票销售场所规范化建设手册》进行装修建设,经服务管理站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
第二十条 除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外,销售场所一年内迁移次数不得超过一次。
第二十一条销售场所迁移区域不得超出所属服务管理站辖区范围。
第二十二条销售场所改变销售地点,无论门牌是否发生变更,均视为迁移,必须办理迁移手续,否则视为擅自迁移。
第二十三条 销售场所完成迁移后,代销者应当拆除原址门头并张贴公告,服务管理站要及时为其更换新地址的代销证。
销售场所撤销
第二十四条出现以下几种情况,销售场所予以撤销:
(一)代销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二)代销者自愿放弃代销资格,解除代销合同的;
(三)代销合同期限届满,代销者不主动联系服务管理站续签,超过合同规定缓签期仍未续签的;
(四)自然人代销者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法人代销者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五)受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影响,导致销售场所超过6个月无销量,后续仍无法恢复经营的;
(六)连续12个月电脑票月销量低于1万元的;
(七)代销者因违反代销合同中约定条款,或者出现本实施细则中规定禁止的行为,被取消代销资格的。
第二十五条 销售场所撤销程序:
代销者主动提出撤销申请的
1.代销者应当尽快补齐销售额度、退还福利彩票专用设备及代销证,拆除销售场所门头等相关标识物,服务管理站验收后提交撤销流程报中心审批。
2.中心审批通过后,该销售场所变更为撤销状态。
3.代销者向所属服务管理站提供身份证、保证金收据原件,中心退还代销者交纳的保证金,代销合同终止。
4.代销者需经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销售场所撤销业务的,受托方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其他身份证明资料。
5.代销者若不慎遗失保证金收据,则需与服务管理站协商,出具《遗失证明》。
(二)代销者被取消代销资格的
1.服务管理站请示中心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代销者发出撤销通知,自撤销通知发出之日起,代销者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补齐销售额度、退还销售设备,携带身份证、保证金收据原件,办理销售场所撤销手续。
2.超过20个工作日,服务管理站向代销者发出催告,催告发出5日代销者仍未办理撤销手续的,中心在宁夏福彩微信公众号或其他平台发布销售场所撤销公告,公告期结束仍未办理撤销手续的,视为代销者自动放弃已交纳的保证金,中心将使用保证金弥补销售额度,抵偿销售设备损失,若保证金不足以清偿的,中心保留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合法权益的权利。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销售场所安全防范:
(一)安全用电。销售场所应当规范线路分布,禁止私搭乱接,定期检查用电线路和插线板,设备老化要及时更换。室内必须配备灭火器并熟知操作方法。生活区必须与经营区完全分隔开。不得在室内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离店时关闭所有电源。
(二)灾害预防。在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地区,代销者应当具备防灾意识,关注天气预报,根据灾害预警信息,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提醒购彩者做好防范,必要时可关停并撤离销售场所。
(三)降雨防汛。若遇强降雨天气或发生内涝灾害,销售场所应当根据所处地理位置,提前做好防汛准备,保护用电设备安全。
(四)意外隐患。定期排查销售场所安全隐患,包括门头、LED屏、灯箱广告等设施,发现隐患立即修复,避免发生倒塌、坠落、漏雨、漏电等事故。冬季使用煤炉取暖的销售场所,煤炉周围不可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要保持室内通风,防止一氧化碳中毒,闭店时确保煤炉彻底熄灭。
(五)预防盗抢。安装防盗门、监控摄像头等安全设施,妥善保管库存即开票,店内请勿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财物,彩票销售设备密码切勿外泄。
第二十七条销售场所消防应急处置:
代销者是销售场所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火灾,应第一时间反应,按以下流程处置:
(一)销售场所发生火灾时,事故发现人应保持头脑清醒,沉着冷静,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迅速疏散现场人员。
(二)立即关闭电源和燃气阀门,利用室内(外)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控制火情蔓延,并及时报警。
(三)在火情得以控制且能够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抢救销售设备和贵重物品,尽量降低损失。
(四)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等待救援。向属地福利彩票服务管理站和社区报告事故情况,服务管理站在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向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第七章销售场所人员管理
第二十八条 销售场所申请人签订代销合同、领取中国福利彩票代销证后,具备代理销售福利彩票的资格,称之为代销者。
第二十九条 代销者本人是销售场所的负责人,应当认真履行代销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范代销行为。
第三十条代销者应当遵纪守法,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根据彩票代销合同约定条款代理销售彩票,谨记并认真履行十四项责任义务。
(一)彩票投注专用设备属于彩票销售机构所有,彩票代销者不得转借、出租、出售。
(二)彩票代销者不得委托他人代销彩票。
(三)彩票代销证是彩票代销者代理销售彩票的合法资格证明,不得转借、出租、出售。
(四)在彩票销售场所设置彩票销售标识,张贴警示标语,突出彩票的公益性。
(五)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和兑奖。
(六)依法依规保护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
(七)应当按照彩票品种的规则和兑奖操作规程兑奖。
(八)在兑奖有效期内,经验证确认后,应当按照中奖者要求及时兑付,不得拖延。
(九)不得违背彩票中奖者本人意愿,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要求彩票中奖者捐赠中奖奖金。
(十)应当按照彩票代销合同的约定,向彩票销售机构交纳彩票投注专用设备押金或者保证金。
(十一)不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
(十二)不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十三)不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
(十四)不得伪造、变造彩票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彩票兑奖,否则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代销者可根据实际需要为销售场所配备适当数量的销售人员,销售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十二条 代销者应当对其聘用的销售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对销售人员在销售福利彩票和提供相关服务过程中的行为负责。
第三十三条 服务管理站对销售人员实行登记管理,代销者不得私自变更销售人员,聘用或变更销售人员之前,必须先向服务管理站报备,销售人员经过服务管理站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销售福利彩票。
第三十四条代销者或销售人员应当参加中心或服务管理站组织的福利彩票业务培训、相关会议及职业道德教育。
第八章 销售管理
第三十五条 销售福利彩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并遵循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各级福利彩票主管、监管部门、福利彩票机构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十六条 销售福利彩票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尊重彩票购买者意愿,严禁以误导、欺骗、捆绑、强迫的方式销售福利彩票。
第三十七条 代销者及销售人员必须规范操作彩票销售设备,出票后如发现票面存在异常情况,应当收回留存并及时报告辖区服务管理站,不得将票面异常的彩票向购彩者出售。
第三十八条 销售纸质即开型福利彩票,应当先做入站销售扫描后再出售给购彩者。
第三十九条 销售场所不能正常销售福利彩票的,应及时向服务管理站报备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 中心相关部门、服务管理站应当加强对销售场所日常销售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销售场所应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彩票摆放整齐有序,及时张贴、派发宣传资料或宣传品。
第四十二条 销售人员有义务对购彩者讲解福利彩票各票种玩法规则,提醒并引导购彩者理性购买彩票。
第四十三条销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彩票面值进行销售,不得折价、溢价销售。
第四十四条彩票是中奖唯一凭证,不记名不挂失,销售人员兑奖时必须经过销售设备验票,不得无票兑奖,不可仅凭彩票照片兑奖,因违规兑奖造成的损失由销售人员自行承担。
第四十五条购彩者在宁夏区域内购买的福利彩票,可在全区任意一家福利彩票销售场所兑奖,销售人员应当按照彩票游戏规则、系统兑奖验证数据、福利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有关规定,一次性兑付彩票中奖奖金。
第四十六条中奖金额超出销售场所兑奖额度的,销售人员应当告知兑奖者具体兑奖方法和兑奖地址。
第四十七条销售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兑奖、拖延兑奖,不得向未成年人兑奖。
第四十八条 销售人员必须如实告知中奖者票面中奖金额,不得欺瞒中奖者。
第四十九条代销者及销售人员不得违背彩票中奖者本人意愿,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要求彩票中奖者捐赠或变相捐赠中奖奖金。
第五十条代销者及销售人员应当对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彩票中奖者本人同意,不得泄露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
第五十一条 销售人员发现兑奖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所属服务管理站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第五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人员不予兑奖,并向兑奖者说明理由:
彩票超过兑奖期限的;
彩票因受损、玷污等原因导致无法正确识别的;
纸质即开型福利彩票出现兑奖区覆盖层撕刮不开、无兑奖符号或兑奖符号不全、保安区裸露等问题的。
不予兑奖的纸质即开型彩票,如果是因印制、运输、仓储或因销售人员保管不当、未按规定销售等原因造成的,销售人员应当按照彩票购买者意愿退还其购买该彩票所支付的款项或者更换同等金额彩票。福利彩票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应当收回不予兑奖的彩票,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十章设备管理与维护
第五十三条宁夏福利彩票销售场所使用的彩票专用设备,所有权归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代销者及销售人员不得转借、转让、出租、出售,因此造成的经济纠纷或损失全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五十四条销售人员应当规范使用、维护销售设备,不得擅自改变销售设备用途,不得拆卸销售设备或更换其零部件;不得查阅、修改、复制、删除销售设备装载的程序和有关数据文件,或者安装、运行其他程序和文件;不得擅自外接设备。
第五十五条销售场所只能使用中心统一采购的销售设备、销售系统、附属设备及耗材。
第五十六条当销售场所设备出现故障不能继续使用时,应及时上报服务管理站,由服务管理站或供应商工作人员负责维修。代销者或销售人员不得擅自处理设备故障,否则造成销售设备损坏或丢失的,由当事人承担维修或赔偿费用。
第五十七条服务管理站在接到销售设备报修通知后应积极响应,尽快予以维修或更换。
第五十八条代销者应当保证销售设备和相关设施的完整与安全,设备损坏或丢失,按照《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赔偿。
第五十九条代销者和销售人员负责彩票设备日常保养,应当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磁、防摔等预防工作,因维护不力造成设备损坏的,所涉及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一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条 销售场所应配合各级福彩主管机构、监管机构及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十一条 违反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机构有关规定的销售场所,中心或服务管理站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服务管理站加盖公章的《整改通知书》送达销售场所即正式生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签。
第六十二条销售场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服务管理站除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之外,可根据情节轻重,报中心同意后,暂停其销售权限1-7天或取消其代销资格:
(一)未能一次性向中奖者兑付彩票中奖奖金,或者无故拒绝兑奖、拖延兑奖的;
(二)违背彩票中奖者本人意愿,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要求彩票中奖者捐赠或变相捐赠奖金的;
(三)未经彩票中奖者本人同意,泄露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
(四)正常销售期内,一年之中擅自停止销售福利彩票累计达到5天的;
(五)未按规定悬挂摆放福利彩票代销证的;
(六)出售打印不完整、打印内容不能识别、注销作废过的彩票,出售玩法区、兑奖区(保安区)裸露、或者有刮开痕迹的即开型彩票,出售未经入站销售的即开型彩票;
(七)未按规定张贴“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和兑奖”、“理性购彩 量力而行”等提示语的;
(八)未按要求及时张贴、派发宣传资料或宣传品的;
(九)代销者聘用或更换销售人员,事先并未向所属服务管理站报备的;
(十)无正当理由,擅自缺席中心、服务管理站组织的福利彩票业务培训、相关会议及职业道德教育的;
(十一)以赊销、信用方式销售福利彩票的;
(十二)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十三)将彩票专用打印纸挪作他用或造成浪费的;
(十四)擅自改变销售设备用途,或者设备出现故障未及时报修仍继续使用的;
(十五)侵犯福利彩票或福利彩票机构的名誉权、知识产权,言行损害福利彩票形象的;
(十六)不配合中心及服务管理站监督检查工作的;
(十七)销售人员因业务不熟、操作失误、态度恶劣等问题被购彩者投诉的;
(十八)消防安全设备、视频监控设备配置不全或无法正常使用的;
(十九)兑奖前未经过销售设备验票,无票兑奖的;
(二十)未向辖区服务管理站报备,擅自变更销售场所店内外装修布局或缩减福利彩票销售空间的;
(二十一)向未成年人销售福利彩票和兑奖的;
(二十二)以误导、欺骗方式销售福利彩票的;
(二十三)转让、转借、出租、出售福利彩票代销证、销售设备、销售场所,或者擅自设立分销场所的;
(二十四)擅自拆卸或更换福利彩票专用设备零部件,修改、复制、删除销售设备装载的程序和数据,安装、运行其他程序和文件,外接其他设备的;
(二十五)销售非法彩票或代销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彩票的;
(二十七)变更或者变相变更彩票面额进行销售,销售已经作废、已停止销售的福利彩票,销售伪造、变造的福利彩票,或者销售本行政区域外福利彩票的;
(二十八)销售票面信息不完整的福利彩票的;
(二十九)未按批准的地址设立销售场所,或者擅自迁移销售场所地址的;
(三十)在销售场所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聚众赌博或为他人赌博提供帮助的;
(三十一)履行代销合同期间,有其他违法行为受到相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十二)其他必须进行限期整改的情况。
第六十三条 被暂停销售权限的销售场所应当及时配合整改,整改完成后向服务管理站申请验收,验收通过后服务管理站向中心提交申请,恢复其销售权限。
第六十四条 销售场所出现上述违规情形之一,代销者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不配合整改、被暂停销售权限后仍未整改的,或者违规情形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心将取消代销者的福利彩票代销资格。
第六十五条销售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服务管理站报中心同意后,可不再与其续签代销合同:
(一)一年内累计6次电脑票月销量低于1万元的;
(二)一年内被投诉且查证属实累计达到3次的;
(三)代销者年龄达到60周岁的;
(四)代销者不再直接参与销售场所经营的。
第六十六条中心相关部门及服务管理站,如未按本实施细则审批办理销售场所业务,须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纠正,并对当事人进行问责。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修改权归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所有。
第六十八条本实施细则在执行中如遇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政策调整时,以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为准。
第六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宁夏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网点)设立和撤销管理规程(试行)》同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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