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目的重要事业,是党和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必不可少的环节。儿童业务档案是保障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管理儿童福利机构业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宁夏儿童福利院高度认识儿童业务档案建设的重要性,在民政厅的指导督导下不断加强业务档案建设,助推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价值导向,建立业务档案工作体制机制
自民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出台了《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自治区民政厅和档案局也及时出台《宁夏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宁夏儿童福利院加强业务档案建设。一是成立儿童业务档案建设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和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形成分工明确、协作配合的档案工作体制。二是制定《宁夏儿童福利院业务档案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安全保密、利用便捷”原则,建立收养儿童“养、治、康、教、社”服务一体化全链条儿童业务档案建设机制,为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打牢基础。
二、突出科学规范,构建业务档案建设管理体系
(一)明确档案建设管理的整体性、科学性。为切实维护儿童权益,体现精准化管理,精心化服务水平,我院对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一是明确工作责任,指定一名副研究馆员专门负责档案工作,强化学习培训,邀请自治区档案馆专家前来指导建设;二是设置工作用房,配置必要设施设备;三是明确归档内容,将儿童“进入机构、在机构、离开机构”三个阶段形成的有价值的材料全部归档;四是创新整理方法,按照“一人一档、一卷一号”原则,进行卷内排序、编页码、编制卷内目录等工作,无卷皮、不订卷、直接装盒,既体现出灵活统一,又兼顾了电子档案编制要求,具有扩展性和兼容性。
(二)体现档案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全方位。从儿童进入机构、在机构生活到离开机构,严格按程序动态形成完整的纸质材料。一是整理儿童进入机构时办理条件,由公安部门和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及医疗体检等方面的资料;二是整理儿童在机构生活期间形成的户口本、残疾证、社会保障卡、预防接种证、健康档案以及接受教育教学、康复治疗、家庭寄养、社会工作综合评估及服务等相关材料;三是按照《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整理儿童离开机构的相关材料;四是保存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实物、音像等特殊载体记录材料。
(三)强化档案建设管理的规范性、精准性。一是按照儿童的性质将档案分成五类,分别用“A、B、C、D、E”作为类别代码;二是根据儿童个性差异,确定每卷归档文件材料的具体范围,按顺序编排件号和页号;三是按照归档要求,每卷材料按照顺序分类、编号、编目、装入档案盒;四是清点核对后移交档案室统一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三、把握定位方向,推进业务档案数字化建设。
《“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档案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融入数字中国建设,档案工作基本实现数字化转型。我院院高度重视以信息化手段开展儿童服务精细化管理,在加快推进纸质档案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同时,稳步推进业务档案信息化建设。一是采购、安装了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设备;二是邀请专业人员对档案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建立一套适合我院实际的档案信息化建设流程;三是同步开展传统载体业务档案数字化工作。数字化档案的建设加大对原始档案保护的同时,大大缩短档案查阅、检索时间,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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