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收养全区城镇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家可归的孤寡老人和精神病人;负责收治代养各类精神病患者;负责开展荣军精神康复及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工作;完成自治区民政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51-307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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