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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87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4-10-10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

杨玉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锚定助餐小切口办好养老大实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优化服务供给”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一是在统筹规划上出实招。自治区民政厅联合10部门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提出各地要综合考虑服务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建立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的老年助餐服务机制,确保全区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科学合理。二是在设施建设上下实功。我们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协调,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坚持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和适度新建相结合,加强和完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配置,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15分钟便民生活圈”、“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等,稳步提升养老服务设施数量。三是在政策落地上见实效。加强政策创制,优先支持有助餐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扩)建和申报完整社区项目,积极引导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提供老年助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就餐便利。支持餐饮企业采取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社区门店开办老年餐桌等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

(二)工作成效。一是服务网络逐步健全。截至目前,全区建有农村老年助餐设施735个,点位覆盖率达到33%;建有城市老年助餐设施299个,点位覆盖率达到45%,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主体多元、方便可及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二是供给能力不断增强。通过扩大优化服务供给,拓展了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和内容,将老年助餐延伸到周边社区,较好地满足了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助餐需求。

二、关于“探索农村助餐模式”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一是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各市、县(区)采取倾斜措施支持农村地区扩大服务供给,2024年新建20个老年助餐邻里互助点,有效发挥现有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枢纽平台作用。二是注重创新发展。探索开展“邻里互助”、“中心户”多户搭伙、困难户和新乡贤结对帮扶等模式,推动建立符合农村特点的老年助餐模式,持续满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民主议事程序决定,使用集体经济收入支持老年助餐服务。三是落实补贴政策。加大自治区财政对农村助餐支持力度,对农村老饭桌按照新建每平方米2000元、改建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予以补助,并统一按每个农村老饭桌5万元标准配套设备,同时每年给予每个农村老饭桌1万元运营补助,2024年共安排农村老饭桌建设及运营资金833万元,为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成效。一是“吃饭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持续拓展农村助餐模式,有效解决贫困人口中鳏寡孤残及留守老人等特殊人群“吃饭难”问题,打消外出务工子女后顾之忧,将大量劳动力从家庭事务中解放出来。二是精神文化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农村老饭桌在满足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开展知识讲座、文体娱乐等活动,成为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新平台。

三、关于“强化服务保障质量”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一是规范服务供给标准。积极引导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设施)进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根据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消费能力、饮食习惯等,合理搭配食材,科学制定食谱,加快形成以场所建设管理要求和食品安全指引为主要内容的老年助餐服务规范。二是培育优质服务品牌。支持引入宁夏九如养老助餐有限公司等优质企业连锁化运营,鼓励餐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质优价廉、老年人信得过的助餐服务,打造一批标识统一、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示范效应突出的示范点,推动全区老年助餐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三是抓好质量安全监管。突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安全、食品安全,持续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保障、监督考核、应急处置、责任追究、退出淘汰等制度,定期开展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安全风险隐患抽查检查,对不落实安全生产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采用透明可视方式公开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老年群体等参与检查,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安全。

(二)工作成效。一是增强了幸福指数。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为老年人提供更好、更多元、更成熟的老年助餐服务,保证老年人吃得饱、吃得健康、吃得放心,有效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二是激发了市场活力。坚持兜底线、保基本,通过运用市场化手段以政府的小成本撬动了市场的大资源,盘活了养老资源,丰富了养老服务模式,老年助餐长期运营活力得到持续激发。

四、关于“确保助餐服务可持续”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一是持续拓展运营模式。为降低经营主体运营成本,鼓励采取“场地换服务”、“公益+低偿”、“公益+市场”等模式运营,推动实现社区老年食堂向社区食堂转变,面向所有人群开放服务。探索拓展现有养老服务机构与老年助餐服务设施联建帮扶模式,鼓励养老机构(设施)为周边城乡社区提供集中就餐和上门送餐服务。二是加大运营扶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根据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失能等级等情况,对享受助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为解决老年助餐资金困难,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填一点、社会捐一点”多元筹资机制,助推老年助餐运营有保障。三是强化发展支持政策。督促各地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及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优惠政策,切实减轻运营压力。落实福彩公益金55%以上用于养老服务要求,统筹各类资金推动老年助餐稳定健康发展,2021-2023年共安排农村老饭桌建设及运营资金3666万元,确保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成效。一是形成了多元发展模式。通过不断拓展老年助餐发展路径,逐步探索多元投入、多种类型助餐模式。从投入主体看,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投入老年助餐服务的格局;从经营类型看,城市探索出养老机构延伸型、社区养老设施型、独立建设型三类模式,农村探索出村级自营型、集中配餐型、村级互助型三类农村老饭桌运营模式。我区老年助餐多元模式发展,最大限度满足了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就餐需求。二是实现了可持续发展。通过采取持续拓展运营模式、加大运营扶持力度、强化发展支持政策等措施,让老年助餐经营不再受物理距离的影响,既拓展了食堂的对外销售空间,又增加了食堂营收,提高了自身存活能力。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民政厅将积极采纳政协委员后续有关意见建议,积极解决我区老年助餐服务中遇到的问题,让老年人顿顿都能吃到“热乎饭”,帮助老年人安享晚年幸福生活。

一是在扩大优化服务供给上下功夫。注重精准布局,立足“一中心多站点”的社区助餐服务网络,既统筹考虑辖区内老年人口规模、分布特点、资源条件等要素,又兼顾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对助餐点建设、餐食供应、服务价格等方面意见建议,不断构建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体系,为社区周边居民及老年人提供低成本、高效、便捷的用餐服务。

二是在探索农村助餐模式上下功夫。重点关注农村老年助餐难点问题,合理规划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并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范围,优先在留守老人多、居住较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布点。发挥现有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枢纽平台作用,探索多种助餐模式,就近解决老年人吃饭不便问题。

三是在强化服务保障质量上下功夫。严把准入关口,落实《自治区农村老饭桌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老饭桌安全运营管理、设施设备配置要求,实行老年人助餐服务监督管理备案制,严把食品经营、卫生防疫、消防应急等资质认定关口,护航老年助餐服务健康运行。

四是在确保助餐服务可持续上下功夫。深入研究老年助餐服务运营特点和规律,围绕定价机制、成本核算、运营形式、经营业态等核心要素,有针对性调整供给模式、优化运营机制,着力提供老年助餐供给质量和稳定性。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8月13日


(联系人:张兴宁;联系电话:5915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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