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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9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4-10-10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

民建宁夏区委会:

《关于打通社区医养融合堵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社区医养融合政策体系”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一是强化统筹协调。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民生实事,多次召开自治区党委深改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和现场推进会部署社区医养融合等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省级领导牵头5市分工负责的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包抓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协同抓实居家社区医养服务等健康养老产业提质增效。2024年成立由32个成员单位组成的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推动以医养结合为主的老年人健康服务和养老保障、养老服务三大体系协调发展。二是建立健全制度。长护险方面,将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纳入自治区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执法监督一体推动;配合医保部门完成长护险制度相关调研,积极对接国家部署,指导银川市进行基金收支测算、拟定实施方案并上报。高龄津贴方面,2023年会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发《关于完善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将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由原来低收入群体扩增到全区所有高龄老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护理“两项”补贴方面,衔接《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将两项补贴纳入26项自治区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因财力紧张,制度暂未能落地。

(二)工作成效。一是形成统筹合力。通过相关机制推动,初步搭建起党委政府高位推动、部门之间协同配合、社会各界普遍参与、人民群众可感可及的医养结合体系,通过定期会议集中协调解决跨部门、跨系统疑难问题,实现统筹资源、协同联动、打破壁垒,推动和支持医养服务发展。二是推动制度落地。截至目前,高龄津贴制度已落地实施1年,并被纳入首批“一卡通”模式推行,惠及6.52万名高龄老年人;90岁以上普惠高龄津贴发放标准西北第一。长护险制度已完成地方基金测算和方案草拟,待国家指导意见印发后,将及时出台配套政策。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护理“两项”补贴已经自治区财政预算评审中心新增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近期正在结合国家“推进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整合”改革要求,对补贴制度进行修订,待相关程序后报政府审议印发。

二、关于“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供给”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一是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联合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制定《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出台《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办法》,推动社区养老设施“四同步”建设,持续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指导五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建设家庭养老床位6583张,印发《推动公办养老机构优化整合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全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方案》等,支持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发展。同时,整体推进老年人能力评估、助餐服务、探访关爱、医养结合等方面工作,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二是推动养老机构医养护深度衔接。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统筹规划、毗邻而建,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有效衔接。推动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下沉和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加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安宁疗护床位,为有需求的家庭及老年人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医养结合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衔接,争取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连续4年支持3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示范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支持社区养老设施建设运营。2024年,下拨1256万元支持日间照料中心、老饭桌等运营;下拨1320万元集中支持改建一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提升全区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和设施覆盖率。依托国家提升行动等项目,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探索家庭病床,2021年以来投入资金2119万元,持续为困难老年人购买日间照料、护理康复、助餐助浴等上门服务。

(二)工作成效。一是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覆盖。推动国家社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在宁落地,率先实现全国地级市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区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和设施覆盖率由2022年的37%提升到87.5%;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从2022年49.1%提升至2023年84.3%。二是机构医养服务供给切实增加。养老机构护理能力不断提升,建成护理型床位1.36万张,建设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床位1.33万张,截至目前,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服务签约率达100%,普遍建立业务协同工作和绿色通道机制,确保老年人慢病得到有效管理、急病得到及时救治。同时,持续增加养老机构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增设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重点解决失智失能老年家庭困难。三是居家助老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累计建成城市社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581个。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6583张,为近2万名老年人提供不少于30次的居家上门服务。全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老年人差异化健康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三、关于“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一是构建居家社区服务网络。出台《自治区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清单。累计投入4189万元,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切实保障特殊困难老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医养服务供给持续增加。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普遍建立业务协同工作和绿色通道机制,确保老年人慢病得到有效管理、急病得到及时救治。持续增加养老机构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增设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重点解决失智失能老年家庭困难。支持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探访关爱地方标准立项;推动银川市隆光金萃芳庭康养中心等医养结构机构获批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支持,强化与保险机构合作开展社区托养和照护服务相关保险服务。

(二)工作成效。一是营造了养老不离家的舒适环境。截至目前,已完成14776户困难老人精准开展适老化改造,提前两年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二是实现了社区养老服务多样化。基本构建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社区养老、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密切合作,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率达到100%,老年人对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中日常照护、短期托养、健康监测、医疗康复等双重需求问题得到更好满足。2023年7月,养老服务领域满意度排名全国第六、西北第一。

四、关于“完善居家和养老投入长效机制”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一是多方汇集资金支持。“十四五”以来累计投入中央预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自治区本级预算、本级福彩公益金等各类财政资金15.38亿元,全面落实福彩公益金55%以上用于养老服务要求,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持续增加养老服务供给。2024年积极争取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银龄家园行动”)项目资金1000万元推动试点县区全面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全面落实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围绕养老机构实际运营需求,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全面落实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床位补助,将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一次性开办补助由每张床位8000元提高到最高13000元,运营补助提高到1800元,有效激发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的积极性。努力解决制约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关键因素,积极支持各地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常态化运营,为社区食堂及农村老饭桌每年提供1万元运营补助,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提供3万元运营补助。

(二)工作成效。一是居家社区服务发展基础不断夯实。目前全区登记养老机构136个,备案养老机构床位总计2.7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为63.2%;建设老年人养护院(楼)22个、建成城乡养老服务设施1475个,其中:城市社区助餐点299个,农村助餐点735个,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格局逐渐形成。二是补贴制度落实到位。2024年为银川市怡居养老服务中心和石嘴山市兰山养老院申请的共计188张床位提供72.4万元一次性床位补助,有效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投入了1256万元,有效支持了农村老饭桌、农村互助院及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常态化运营,让全体老年人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五、进一步落实建议举措

结合民建委员提出的宝贵建议,下一步,自治区民政厅将把提案建议办理作为为民办实事、解难题有效途径,让“金点子”建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推动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取得良好效果。进一步全面推动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切实打通社区医养融合堵点,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一)强化医养服务衔接。加强统筹协调,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推动将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纳入“十五五”规划。推进医养融合,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探索实施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转换机制。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对接医保部门,推动建立长护险制度尽快落地。

(二)持续增加有效投入。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为居家社区老年人养老,特别是为高龄、空巢、失能、失智等重点老年人群,提供健康教育、保健预防、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医疗卫生服务,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健康养老需求。改扩建一批乡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争取2025年末全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0%,加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争取2025年末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继续提升。

(三)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新建居住(小)区、既有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清查。推动110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45个社区助餐点)、20个农村邻里互助服务点建设等民生实事任务落地。配合卫健委建立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规范,明确医疗服务内容、收费项目、价格标准、医保支付等可操作的服务流程、工作规范和能落地的政策性措施。落实失能照护,深入实施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建立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制度长效制度。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大提质、能力大提升、管理大提效”行动,争取2024年末公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占比达标。

(四)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重大项目和福彩公益金支持,推动福彩公益金效益持续凸显。发挥自治区财政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示范引领作用,紧盯民生事实项目资金落地见效。推动落实各领域养老服务合作,继续落实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床位补助,积极支持各地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常态化运营,持续提供运营补助。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8月22日


(联系人:杨亚雯;联系电话:591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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