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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32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4-10-10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马红英、马晓红等提案者:

《关于加强我区困境妇女儿童和困难青少年救助帮扶的提案》(主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困境儿童家庭教育扶持力度的提案》和《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护工作的提案》(并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困境妇女儿童数据比对工作机制”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一是统筹力量精准摸排。全面开展全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统筹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工作,会同自治区公安厅、卫生健康委、妇联、团委等部门(单位),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基层网格员、爱心妈妈、志愿者等力量,采取“全面入户排查+实时信息比对+主动帮助申请”方式全面开展排查。二是落实动态管理机制。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完善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基础数据信息库,建立重点关爱人员台账,定期开展走访探视,及时进行动态更新,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准确,为下一步细化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加强关爱服务力量调配和资源整合提供基础数据支持。三是完善数据比对机制。推进跨部门救助数据共享和信息开发利用,与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签订数据共享交换合作协议,依托民政云系统定期进行信息数据比对。自治区残联建立“智慧残联”数据平台,打通数据共享接口,建成8个核心业务功能模块,困难残疾妇女、儿童惠残政策真正实现“一数一源、一人一案、一网通办”。

(二)工作成效。一是保障对象更加精准。指导各地全面梳理困境妇女儿童保障现状,督促各地及时将符合条件妇女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全区统计困境儿童18.84万人(其中,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儿童17.46万人;重病重残儿童852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240人;临时困境儿童58人),登记在册帮扶困难青少年5187人,在册困境妇女3.08万人。二是保障措施更加完善。对国家和自治区现有政策进一步梳理归纳,制定“一通知一手册一方案”,解决基层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把握不准、保障不及时以及对父母失联身份认定难等问题。对不符合认定情形但亟需帮扶救助的妇女儿童,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强化转介服务等方式,切实解决生活实际困难,用足用好各项措施,实现应保尽保。三是认定程序更加优化。针对失联认定程序适用性不强问题,合理优化三种失联情形认定方式,将自下而上逐级认定转变为民政牵头主动查验,认定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采取“全面入户排查+实时信息比对+主动帮助申请”方式、“个人申请承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查验+县级民政部门确认”程序、“资金+物资+服务”救助模式,全力保障我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和身心健康。四是数据实现互联互通,建立与公安、教育、卫生健康、医保、妇联、团委、残联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对开展困境妇女儿童救助帮扶奠定坚实工作基础。

二、关于“健全困难群体救助体系”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一是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将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低保扩围增效、提高救助标准等工作纳入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要改革事项,牵头起草《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救助条例》,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着力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的“8+1+N”救助体系。二是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积极兑现民生承诺,全力推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养育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3项提标”民生实事落实落地。投入资金1784万元,实施“康乃馨”困境妇女关爱行动,2437名困境妇女受益。对1300余名困难失能失智老年妇女,定期提供保洁、理发、陪伴等服务,帮助解决生活不便的问题。三是强化社会救助改革创新。推行服务类社会救助等综合改革试点实践活动,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社会救助典型案例13个,以“小切口”助力“大民生”、以“金点子”推动“大服务”。探索建立儿童福利机构“省集中”养育平台,坚持“一人一策、一人一案”,推行“监护转移、户随人走”全周期跟踪,创新机构集中养育、类家庭养育等“多路并行”养育模式,接收安置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50余名。四是推进困难群体就业培训。推动落实《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学位供给,提升职业技能水平,促进残疾青少年就业。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困难群体就业专场招聘会”、“春暖农民工”等服务活动,积极推动女性失业人员和农村留守妇女就业。加大妇女技能培训力度,开展多渠道、多门类、多层次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促进劳务协作联盟发展,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支持农村妇女“就地就业、就近致富”。

(二)工作成效。一是困境妇女儿童兜底保障有力有效,今年以来,全区27.11万妇女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7.61万残疾妇女儿童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2.78万老年妇女享受高龄津贴,5876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孤儿养育津贴,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17.1亿元。二是社会救助改革创新亮点突出,石嘴山市和兴庆区列为“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宁夏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模式在全国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三是困境妇女就业环境不断优化,“培训+贷款+服务”全链条一体化就业帮扶体系进一步完善,累计开展妇女职业技能培训5469人,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27.34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近11亿元。

三、关于“凝聚社会力量加强困境妇女儿童救助帮扶”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一是加大购买服务力度。统筹资金1000万元开展未成年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持全区60余家社会组织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提供临时照料、心理疏导、心理健康关爱等个性化服务。争取资金170万元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童乐计划相伴成长关爱困境儿童”、“国家乡镇振兴重点帮扶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等公益创投项目。二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落实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优化登记审批流程,新成立妇女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11家。依托“善行宁夏”等十大慈善项目,持续引导慈善力量加大困境儿童和困难青少年慈善帮扶投入,累计接受社会捐赠4100余万元。推进关爱女性健康保险工作,696名患病妇女获得理赔2811万元。打造残疾人与爱心企业家公益平台,巩固“集善乐业”残疾人网络就业项目,帮助更多残疾妇女儿童改善康复、学习和生活状况。三是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开展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爱心妈妈”结对关爱困境儿童、“为爱奔跑·小树苗爱的接力”等一系列活动,建立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和特教班,扩大特殊教育学位供给,推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纳入全区“大调解”格局,建立困难青少年“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帮扶机制,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困境妇女儿童良好氛围。

(二)工作成效。一是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困境妇女儿童力量进一步增强,宁夏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宁夏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宁夏儿童福利基金会等慈善组织,依法实施“护苗计划”、“未来之星”、“春蕾计划”等慈善项目26个。二是“物质+精神”多元服务格局进一步健全,全区招募“爱心妈妈”1.2万名,开展亲情陪伴、课业辅导、心理疏导等活动7569场次,为全区困境妇女儿童发放慰问金、年货礼包和生活物资3200余万元,圆梦困境儿童“微心愿”19642个。

下一步,自治区民政厅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要求,瞄准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任务,认真落实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改革部署,找准切入点、落脚点、着力点,不断推动新时代妇女儿童工作创新发展,为增进人民福祉贡献力量。一是加强困境妇女儿童分类保障。推进特殊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工程,加大对困境妇女儿童等“小百分比”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力度。适时出台我区加强新时代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意见,探索逐步扩大保障范围。二是强化数据信息精准核查比对。加快我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健全完善全区儿童福利信息数据库,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建设,汇聚低收入人口监测库数据,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和交叉比对,发挥监测预警、主动发现、规范落实、跟踪问效等作用。三是深化困境妇女儿童关爱帮扶。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守护工程,持续优化困境妇女就业帮扶政策,加强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有效衔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困境妇女儿童良好氛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8月15日


(联系人:马立冬;联系电话:0951-591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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