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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363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3-09-07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政策法规处

曹智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社会工作者本土化成长和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涉及问题落实情况

(一)关于针对持续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力度,使社会组织通过承接实施政府采购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形式,满足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发展和成长的需要的建议。近年来,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认真落实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相关部署,统筹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引导社会组织专业化发展,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一是积极推动政策制度创新。自治区民政厅先后印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健全完善政府购买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机制的实施意见》,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挥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管理以及社工专业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保障和社工机构培育与规范、督导培养与使用、政府购买服务、机构培育作出一系列制度安排。二是构建三级社工服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安排部署,推动建立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2021年11月底,实现22个县(市、区)社会工作指导服务中心、242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受到自治区党委、民政部充分肯定,《民政部简报》向全国推广宁夏经验。通过社工站建设,搭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源对接、人才赋能、项目实施平台,孵化培育一批肯于扎根基层、承接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机构,补充基层服务力量,提升基层服务效能。三是有效整合购买服务项目。2021年以来,民政厅统筹整合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社区公益创投等项目资金,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等4大类服务,安排资金1.1亿元,实施项目600余个,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困境儿童等10类困难群体,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个案、小组、社区服务6万余次,受益人群25万人次,促进社会组织领域人才在保障基本民生、促进乡村振兴、创新基层治理、助力疫情防控中施展作为。

(二)关于引育结合,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人才培养,建立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机制。政府制定发展社会工作人才及队伍建设的文件,通过引进优秀人才和丰富培养方式,优化社会组织从业人员队伍结构,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的建议。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大力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培养。2021年以来,自治区民政厅突出社会组织人才政治引领,针对社会组织需求,科学、合理设置培训课程,分层次、分阶段、有针对性举办全区社会组织工作管理人员及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建设培训7期,参训人员700人次。二是强化社会工作政策体系。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党委组织部、财政厅、人社厅4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后5年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从优化培养机制、加大使用力度、发挥优势作用、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5个方面,就社会工作人才学历教育、教育培训、奖励激励、薪酬体系、交流合作等提出21条措施。三是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近年来,自治区民政厅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先后到上海、广东、重庆、福建等先发成熟地区实地观摩学习借鉴,依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以及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举办区内外社会工作者培训和交流研讨班30多期,持证人才参训达3000人次。实施民政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福建省援派机构和我区受援机构开展社会工作“一对一”结对帮扶,共培育本土社会工作人才300多名。采取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社工人才选聘、考录社区专职工作者优先加分等措施,各行业领域开发设置社工岗位2900多个,专业技术岗位600人,乡镇(街道)、社区聘用1300人,各类社会组织解决就业1000多人。积极动员社会各界人士报考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2022年审核考试合格人数首次突破1000人,2023年报名人数首次突破万人,有力促进人才规模数量和服务质效提升。

(三)关于将社工人才培养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开展社工人才评优评先活动;开展社工、社会组织多元化、专业性、全面性常态培训;补助和奖励一批本土优秀社工、社会组织的建议。一是强化顶层设计。2022年以来,将发展社会工作写入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和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继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和多部专项规划,对社会工作机构培育、购买服务、社工站建设及社会工作人才激励奖励、职务评聘、培养培训等作出基础性制度安排。自治区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将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和经费纳入自治区人才经费专项部署。二是开展评优评先。开展全区“最美社会工作者”推选活动,评选“最美社会工作者”10人;银川市开展“凤城社工名人”和基层优秀社工人才评选工作,奖励优秀社工人才16名。自治区民政厅开展两次全区性社会工作服务优秀案例评审活动,评选优秀案例30个。多个县(区)先后部署开展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大赛,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进一步展示社会工作者专业形象,激励广大社会工作者发挥优势、锤炼本领、履行职责、践行使命,促进社会工作人才成长。三是健全激励政策。银川市、固原市印发文件,明确对取得初级社会工作师证书人员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补政策;吴忠市在自治区奖补政策基础上,实施叠加奖励,对取得高级、中级、初级社会工作师证书人员再给予一次性奖补2000元、1000元、2000元。部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社工人才奖励制度,对取得高级、中级、初级证书的专职社会工作者普遍500-2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补,并同步提高薪酬水平,激发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感和光荣感。

(四)关于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体系和评估机制建设的建议。一是完善制度机制。2022年,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宁夏社会组织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修订《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社会团体收费管理办法》,联合自治区公安、财政、人民银行等12个部门建立出台《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和《社会组织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带动吴忠市民政局、石嘴山市民政局等6个市、县(区)同步建立相应制度机制。2023年,出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年度检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3个办法,印发《关于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培育壮大行业协会商会助推“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发展的意见》,不断规范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召开社会组织执法联席会议,分析社会组织形势任务,推动各部门落实监管职责。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发展改革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对部分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抽查检查。举办全区社会组织执法人员培训班,对110名基层工作人员进行执法能力培训,有效提升社会组织执法水平,强化执法监管力量。加强对社会组织“一讲二坛三会”、评比达标表彰、涉外活动等重大活动的管理。2022年以来完成社会组织重大活动事项报备190件,开展抽查审计169家,依法对74家社会组织完成撤销登记,及时将结果向社会公告。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召开全区社会组织专项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一体推进清理“僵尸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社会组织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六项治理”行动,赴27个市、县(区)开展社会组织执法督导调研,抽查各地社会组织共88家,针对问题下发通报,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净化社会组织生存空间,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2022年,全区排查社会团体3620家,发现设立分支(代表)机构问题23个;完成535家“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排查社会服务机构1174家,发现问题34个,针对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聚力推动我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推进民政一体化服务平台运用,国家社会组织法人库中空缺数据不超过全区应传数据的5%,数据精准度达95%以上。开展社会组织登记成立、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网上审批工作,办理全区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事项310件。推进社会组织网上,我区社会组织网上年检试点任务,完成2021年度全区性社会组织线上年检695家。

(五)关于根据区域社会组织现阶段发展情况精准“滴灌”,从政策上、资金上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扶持保障“想做事、能做好事”的社会组织发展,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明确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重点,特别在公益慈善、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公共服务给予重点支持,不断拓展政府购买的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多方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社工本土化发挥作用提供更大空间的建议。一是积极争取资金。2022年,积极争取自治区福彩公益金977万元,组织实施全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支持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开展参与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及社会公益服务项目95多个,受益人数7万余人。二是助力乡村振兴。面向全区范围征集乡村振兴项目70个,探索搭建对口帮扶合作平台。联合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开展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专题调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科学编制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库,投入446万元,对项目库中民政服务项目择优委托专业社会组织落地实施。三是加大支持力度。2023年加大儿童服务类、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支持力度,引导、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共同富裕、乡村振兴战略。投入资金234万元,通过申报初审、现场评审、信用征询、公开公示等环节,择优选取13家社会组织实施“情暖迟暮、守护童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有效开展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优化留守、流动等困境儿童生存发展环境,预计受益人数达3万人。

(六)关于不断拓宽社会组织、社工参与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的渠道,积极吸纳优秀社工人才成为市、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聘请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担任观察员、监督员等,提高社会组织代表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促进社工和社会组织代表人士有政治荣誉感、社会认同感,以此激励他们稳定、长期在我区专业社会工作和民生服务领域发光、发热,贡献自身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建议。一是出台政策推动。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注重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工作人才,吸纳进党员干部队伍、选拔进基层领导班子。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人才,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参政议政。目前,全区社会工作人才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13人,其中人大代表6人,政协委员7人。二是争取人才经费。近年来,自治区民政厅通过争取自治区人才项目和专项资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及实施民政部“三区计划”“牵手计划”项目,先后统筹培训培养经费700余万元,全区各层级举办各类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班50余期,培养督导评估人才60人,支持各领域、各行业培训社会工作人才5000余人次。

二、下一步对策措施

自治区民政厅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大力发展社会工作的部署要求,突出社会工作人才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方向,注重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和引进,实施社工人才队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着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区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3年8月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0951-591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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