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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5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日期:2022-11-04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政策法规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现就马丽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区社会服务消除老年数字鸿沟的提案》收悉,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根据民政部、自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区民政部门积极行动,及时排查老年人在民政服务领域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针对消除老年数字鸿沟问题,制定措施,抓紧落实。

一、完善管理制度引导为老服务。2021年1月8日,我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市场监管厅修订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老饭桌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宁民规〔2021〕1号),这是我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化农村老饭桌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监管工作的具体举措。两个办法针对社区老年人实际需求,提出“老饭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在建设、运营、服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明确老年人服务设施要具备居家呼叫服务和应急救援服务信息网络;要采取互联网+养老服务,为社区照料服务延伸进家庭提供信息化支撑,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便民为老服务热线等多种手段,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上门服务;明确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的同时,开展健康、文化娱乐的教育培训以及组织网络学习等;明确社区老年人日照中心要提供上门服务、日托服务和信息服务;明确要引入社会工作理念,采取社会工作方法,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规范化、优质化的服务。两个办法出台后,我厅加强政策宣传和督促落实力度,推进两个办法的有效实施。

二、借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质量。近几年自治区通过“智慧宁夏”和“数字政府”建设,助推民政养老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大幅提升,养老服务工作向精准化迈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增加民政助理员、低保入户核查员,民政业务办法线上申请和线下服务相结合,对困难老人等特殊困难等对象上门服务,帮助困难老人使用宁夏民政APP办理社会救助业务申请;对高龄、低保等救助资金利用人社“一卡通”直接发放到老年人手中;有的市县开通养老服务热线,整合便民服务、康复保健、餐饮旅游等行业的100多家社会资源,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指挥调度和数据监管,实现养老服务需求与资源的高效对接和优化配置;出台《宁夏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2024年期间为全区3000户困难老年人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改造内容包括用于监测失智老年人或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的防走失手环、防走失胸卡等防走失装置,佩戴于人体或安装在居家环境中用于监测老年人动作或者居室环境发生险情时及时报警的红外探测器、紧急呼叫器、烟雾、煤气泄漏、溢水报警器等安全监控装置。

三、提升防疫期间关爱老年人力度。根据民政部全国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厅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加大对老年人的关爱力度,对此,各地都有相应举措。有的县区建立留守老人巡访制度,利用APP软件,对留守、空巢老年人建档立卡、定期巡访,积极防范和及时发现意外风险,采集录入老年人信息,开展巡访服务;有的地方将老年人基本情况、生活状况及养老服务需求纳入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库,依托信息化服务网络,为城乡社区老年人康养、应急求助、生活照料等提供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服务;有的发挥本级健康养老调度指挥中心作用,通过养老服务热线、微信群等方式,对独居、空巢、失能老年人进行回访、咨询和心理疏导,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就医指南,指导智能技术应用,提振老年人居家防控疫情的信心和决心。

四、加强线下辅助完善为老服务工作。各市、县(区)在政务大厅设立民政窗口,为老人提供办事咨询服务,并向乡镇(街道办)、村(居委会)基层延伸,乡镇(街道办)设立民生服务中心,村(居委会)设立便民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为加强疫情期间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在出入口处设置健康码、出行码加强安全查验的同时,要求检查人员主动帮助老年人操作手机进行验证。引导慈善公益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并不断提升为老服务质量。有的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积极招募具有教育、医务、应急救助等专业和特长的志愿者,组建“爱老敬老志愿者”“邻里互助志愿者”等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依托公益创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开展关爱留守、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2年6月1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5915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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