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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388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日期:2022-11-04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政策法规处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现就罗向红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康养产业发展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建立养老服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由自治区民政厅牵头,于2020年10月建立了由24个部门组成、民政厅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的养老服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并分别于2021年6月和2022年5月召开了两次养老服务厅际联席会,统筹协调我区养老服务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及时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政策制度。

二、加大康养产业政策支持力度

聚焦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释放政策效益。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健康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降低准入门槛、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合作,促进养老服务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并安排财政扶持资金180万元支持医养结合机构19个。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制度,支持宁夏中房、宁夏隆光等社会力量兴办嵌入式、连锁化的养老机构,支持盐池县永宏乐丰颐康服务中心通过PPP模式打造医养护一体化的医养结合产业,为老人提供高质量服务。发展适应养老机构风险管理需求综合责任保险,对投保养老机构给予保费补贴,累计补助109万元,机构获赔147万元,有效防范化解养老机构风险责任,提升机构老年人风险保障水平。

三、着力深化医养融合

加强医养结合机构设施建设。通过公建民营或引导社会资本建设,支持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实现了医疗卫生与养老机构资源有效配置利用。鼓励养老机构通过内设医疗机构(护理室)或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的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力度。2021-2022年共拨付379万元医养结合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全区养老机构床位总计3.2万张,护理型床位1.21万张,占比约38%。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通过设施建设、政府购买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等服务,部分县(区)依托日间照料中心建立社区微型托养机构,引入第三方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探索社区养老“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为社区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以及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短期寄养、托养服务。

四、大力整合康养服务资源

积极探索推进康养金融,2021年8月,石嘴山市民政局与中国银行石嘴山市分行、石嘴山市青鸟颐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签署“敬老积福”项目三方战略合作协议,中行分三年共投130万元,着力打造养老金融“一体两翼三化”场景生态金融服务模式,首批选择大武口区长庆社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作为金融积福养老服务示范点,开创养老金融领域的创新示范,助力休闲康养产业提质增速。2021年10月,在大武口民生社区启动科技惠民项目——老年健康疾病干预应用试点项目,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健康服务”,对试点社区老年人进行健康科学管控和监测,着力将民生社区打造成为康养医相结合的示范社区。

五、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支持区内大中专院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管理人员培养,目前,我区已有3所高职院校、7所中职院校开设了养老服务及相关专业。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和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充分发挥宁夏老年人服务中心实训基地优势,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2020-2021年,两年共计培训5844人次。进一步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和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员全部经过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率100%。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2年6月1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591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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