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
现就杨玉洲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服刑回归人员生活困难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始终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推进建设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帮助服刑人员回归社会。
(一)做好生活困难刑满释放人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2021年,民政厅修订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及《宁夏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 (试行)》三个办法,扎实做好生活困难刑满释放人员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一是在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计算家庭收入情况时,对服刑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且不计算赡(抚养、扶养)养费。二是打破区内居民申办最低生活保障户籍限制,明确“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或者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在确定受理地时,要以申请家庭的意愿为基础,更好的维护困难刑满释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权利。三是进一步优化审核确认程序,要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提交的申请材料,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等方式查询获取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不再将民主评议作为必须环节,仅提出对公示有异议的低保申请对象,开展民主评议,切实提高了困难刑满释放人员申请低保的实效性。四是持续加强集中供养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中有集中供养意愿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做到“应收尽收”。五是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刑满释放人员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于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整合救助资源,解决好困难刑满释放人员急难个案问题。
(二)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安置工作。建立健全服刑人员、被执行强制措施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临时监护照料机制,“两类人员”未成年子女在儿童福利机构安置中获得养育照料、医疗康复、教育支持、心理疏导等多方面服务。对未成年子女因其父母一方或双方服刑而造成生活困境、容易出现的心理及行为问题、普遍存在的心理创伤等问题,儿童福利机构聚焦儿童心理、生理等方面,运用专业方法,开展危机介入、心理评估、沙盘游戏、心理疏导、学业辅导等个案管理服务和小组活动,帮助其解决成长困境问题、增强自身能力。在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开展家庭监护能力评估,与属地街道办、派出所、村委会联系,沟通未成年人回归家庭事宜并提供支持,促进亲子关系恢复。
(三)多方协同联动联接亲子情感纽带。为使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儿童福利机构积极与司法部门沟通,通过书信、探视等形式及时与服刑人员沟通其未成年子女安置情况;通过公益活动和亲情融合活动协助未成年人与服刑人员的情感链接,缓解不稳定亲子依恋关系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征得未成年人同意后参加服刑监狱所组织的“春雨计划”帮教计划,坚持运用亲情力量,加强服刑人员与子女的情感纽带,促进服刑人员安心改造,顺利回归社会。
(四)推进社会工作参与刑释人员帮扶。加大对社会工作者的培养、培训力度,当前社区工作者初、中级社会工作人才共有1063名,占比38%,社区工作者中“两委”成员、网格员力量配备逐步加强,重点保障在参与社区矫正、禁毒、刑满释放人员帮教服务等基层治理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将有帮扶需求的刑满释放人员纳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中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统筹安排,通过社工专业个案、小组方式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心理辅导、照料护理、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联接等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持续做好困难刑满释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关注疫情灾情等因素对他们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创新社会救助方式,加大“物质+服务”救助推进力度,实现个性化服务救助,满足困难刑满释放人员的需求。
二是加强对“两类人员”户籍或住所所在地民政部门的指导与沟通,针对“两类人员”刑满释放后仍无法接回未成年子女提供监护照料的情况,所在地民政部门积极与儿童福利机构做好服务衔接,按照实际情况延长临时监护时限,民政部门按照政策要求分类分级提供帮扶,聚焦家庭提供监护评估、经费保障、就业支持、住房安置(为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临时安置地)、家庭监护指导、监督跟进、心理健康引导等社会融入和适应服务;聚焦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亲子关系调适、转学等服务。
三是研究制定全区推进社会工作政策措施,分解落实各部门推动社会工作的职责任务,加强部门沟通和信息共享,统筹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社会工作发展,有效整合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和项目资源,更好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作用。配合司法厅,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对刑满释放人员专职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切实增强专业素质,鼓励相关从业人员考取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同时,在司法领域、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大对刑满释放人员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2年6月22日
联系人:段愈
联系电话:0951-591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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